朗读
张林宏代表:
你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汤井线祝村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同意增设汤井线祝村(梓坑桥—转虹桥)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鉴于2023年重点路段路灯亮化工程已进入工程招标阶段,待项目完成工程招标后,采用工程变更方式列入项目施工范围。
衷心感谢您对婺城交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代表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为婺城交通发展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
分管领导(签字):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11330702056851584G/2023-49946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2023年1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25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