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2、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当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4、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 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施工项目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6、 拆除工程安全保护制度。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度
1、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及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人的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生产副经理责任制度
1、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 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教材、考核与审查工作。
5、 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技术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综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参加与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 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隧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 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人事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 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行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6、 参加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
3、 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 按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施工工长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执行上级在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与领导。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外包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隧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 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 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 搞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工人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 安排好本单位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应急演习。
6、 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8、 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
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 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工地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 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木工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木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木工间内备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物品。
8、 工作场所在木料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9、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地下抛郑工具或物件。
10、 木料加工处的废料和木屑等应及时清理。
11、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
瓦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生产保护计划中有关泥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环境及脚手架、工具使用情况,做到文明施工,不准擅自拆移防范设施。
电焊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保护计划中电焊安全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发生工伤事故 ,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电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8、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9、 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10、 保证电气设备、移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1、 发生触电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钢筋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钢筋搬运、加工和绑扎过程中发生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
8、 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架子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脚手架防护搭设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用电。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脚手架的维修保养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遇大风大雨应事先认真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搭设完毕,架子工应通知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8、 拆除架子必须设置警戒范围,输送地面的杆件应及时分类堆放整齐。
安装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装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机械作业班长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控制的规定。
3、 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4、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8、 作业后,切断电源泉,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杂物。
9、 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5、 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疲劳作业,严禁无证人员替代作业。
6、 交接班时要记录认真,内容要明细。
7、 在工作时要时刻检查各部门运输传动情况及钢丝绳的使用情况。
8、 机械的电器设备要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吊装过程中应严格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必须坚持“十不吊”原则。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声音指挥,不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每日上班巡回检查制度,对所用爬梯、电焊机、喷灯、脚手架、电气、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作业。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5、 电工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好,严禁他用,并经常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绝缘性能良好。
6、 在班前必须检查工地所有电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线路设备,各配电箱必须上锁。
7、 实行文明施工,高空作业应戴工具袋,工具不准上下抛掷。
8、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10、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经常对脚手架、安全同多进行检查。
4、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5、 用电线路防护架体搭设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搭设。
6、 坚决制止私自拆装脚手架和各种防护设施行为。
7、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向地面抛掷钢管及其他料具、对所使用的材料要按规定堆放整齐。
8、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9、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11、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收好电缆线,在室外作业要把焊机盖好。高空切割时要有防护措施。
7、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8、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收回,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要把闸箱切断电源并锁好。
9、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7、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高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绑扎高层建筑物的圈梁要搭设安全网。
7、 调查机上下不能堆放物料,手与滚筒应保一定的距离。
8、 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9、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
10、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木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木工车间每日要保持干净,车间内严禁吸烟。
7、 上班前要保持所有电器完好无损,电线要架设合理。
8、 机械设备要有防护措施,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9、 使用电锯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丝钉要拧紧;要有防护罩;操作时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10、 使用压刨机时,身体要保持平筝,双手操作,严禁在刨料后推送,不得戴手套操作。
11、 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
12、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13、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下抛掷物品。
1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混凝土工施工的各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7、夜间施工照明灯具应齐全有效,行走运输信号要明显。
8、吊斗运料严禁冒高,以防坠落伤人。
9、采用井架上料时,井架及马道两边的防护要稳固可靠。
10、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且懂得机械原理与维修。
11、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建筑垃圾和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砂、石等。
8、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教训。
油漆、玻璃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对各类油漆、易燃易爆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堆,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的,必须设专人保管。
4、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通风不良处刷漆时,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5、般运玻璃时,应戴防护手套。安装窗扇玻璃时,应戴好安全带,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同时作业,工作场所碎玻璃要及时清理,以免刺伤、割伤。
6、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施工。
管道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
5、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管子变弯时要用干沙,加垫时管口不得站人。打眼时,楼板下及墙对面严禁站人。压力表要定期检校,发现不灵敏要及时更换。
7、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8、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 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 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监视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的车辆下面操作。
4、 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监视地点停放,
5、 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6、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7、 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8、 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9、 多人操作的平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10、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1、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SS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的意识。
12、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3、 对各极检查提出的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
1、 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 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
3、 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 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提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 严禁不住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 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进看守。
7、 做好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和质量。
8、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内入计划,列为正工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 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起来,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 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就及时组织修订。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 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 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 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劳动、劳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对职工(含外包工队)进行定期限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教材,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工队)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位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材料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 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3、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浆、罚的手续。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路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 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3、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 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 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 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及卫生。
4、 负责本企业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5、 经常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机电设备和机具有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修。
6、 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
1、 审查落实企业经济承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见。
2、 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备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
3、 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 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管理制度。
6、 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查处重大伤亡事故。
7、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8、 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9、 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
1、 配合党政部门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励青年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意识。
3、 建立青年志愿者安全是监督网络,组织青年志愿者安全监督员讨论、分析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4、 总结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促进青年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持的提高。
安全检查制度
1、 采取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纠,定期检查整改记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在一条龙的保证措施。
2、 采取自检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对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跟踪整改外,并重点抓施工队,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分部分项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体得当。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性要强,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要认真坚持,不能流于形式,以达到教育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的目的,在抓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班中安全检查及整改,达到不安全不施工的目的。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在检查中,检查组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施工隐患应及时认真落实整改,除公司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外,施工队、施工队、班组车间应进行自检互检。查交底是否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查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针对施工部位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查在操作中是否按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同时检查施工队、班组车间的安全技术交底,班中自查整改记录,从而达到层层定责任,处处有指标,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4、 施工队、班组车间应坚持班中检查,主要查作业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方针彻底整改,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查思想;
2、 查制度;
3、 查机械设备;
4、 查安全设施;
5、 查安全教育培训;
6、 查操作行为;
7、 查劳保用品使用;
8、 查伤亡事故处理
安全检查方式
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企业必须建立定期分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分公司、工程处、工区、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规模较大的工地可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带队,有相关的安全、劳资、保卫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
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安全员和安全值日人员对工地进行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等。
3、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对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通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项作业负责人参加。
4、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的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5、 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是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6、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可随时消除安全隐患。
(2)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冬麦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了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事故隐患处理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 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2、 验收范围:
(1) 各类脚手架;
(2) 市政工程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3) 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4) 暂设电气工程设施;
(5) 各种起重机械、路基轨道、施工用电梯及其他中小型机械设备;
(6) 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3、 验收程序
(1) 脚手架杆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出厂证明或验收合格的单据,由项目经理、工长、技术人员共同审验;
(2) 各类脚手架、堆料架、井字架、龙门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立网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申报支搭方案并牵头,会同工程部和安全主管进行检查验收;
(3) 暂设电气工程设施,由安全主管牵头,会同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方案制定人、工长进行检查验收;
(4)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工地的负责人牵扯头;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5) 路基轨道由工地申报铺设方案,工程部和安全主管共同验收;
(6)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工地技术负责人和工长牵头,会同工程部检查验收;
(7) 所有验收,必须办理局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1、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表不得少于40学时。
3、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 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用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 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交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 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程处、工区、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教育内容:
1、 三级教育内容
(1) 公司级教育内容
① 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 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 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 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内容
①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 在施工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 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
(3) 班组级教育内容
①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 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 施工人员转入另一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 转场教育内容
①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和制度。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 教育内容。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的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行业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 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 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 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工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 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①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③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 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多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① 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
② 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 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坝塌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 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 外施工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6) 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 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行业。
(8) 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和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者;
(9) 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 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1) 广告宣传式。包括安全广告、标语、宣传画、标志、展览、黑板报先进形式;
(2) 演讲式。包括教学、讲座、讲演、经验介绍、现身说法、演讲比赛等形式;
(3) 会议讨论式。包括事故现场分析会、班前班后会、专题座谈会等;
(4) 竞赛式。包括口头、笔头知识竞赛,安全、消防技能竞赛,其他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评比等;
(5) 声像式。用电影、录像等现象手段,使安全教育寓教于乐。主要有安全方面的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等;
(6) 文艺演出式。以安全为题材编写和演出的相声、小品、话剧等文艺演出的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计划
安全教育计划可分为以下几种;
(1)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每个季度应有教育重点,每月要有教育内容;
(2) 严格按制度进行教育对象的登记、培训、考核、发证、资料存档等工作。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
(3) 要有相对稳定的教育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确保教育时间和质量;
(4) 经常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就上岗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安全教育档案管理:
(一) 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
职工的安全教育档案管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规范,为每位在职员工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
(二) 教育卡的管理
1、 分级管理
《职工安全教育卡》由职工所属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班组人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卡》由所属项目负责保存和管理工作;机关人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卡》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
2、 跟踪管理
《职工安全教育卡》实行跟踪管理,职工调动单位或变换工种时,交由职工本人带到新单位,由新单位在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和管理。
3、 职工日常安全教育
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教育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在职工的《职工安全教育卡》中作出相应的记录,并签名。
(三) 考核规定
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抽查《职工安全教育卡》一次。
2、 对丢失《职工安全教育卡》的部门进行相应考核。
3、 对未按规定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进行相应考核。
4、 对未按规定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登记的部门进行了相应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行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切实做好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 要求特点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无妨碍从事本工种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其从事作业的范围和等级应与证件所规定的操作项目符合。
3、 特种行业人员必须严格控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 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
6、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进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
7、 要建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档案。坚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 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偏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差或造成未遂事故、患有不适于特种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人事特种作业。
9、 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10、 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特种作业工具、机械设备及开关离合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整改。并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如有需要更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要立即上报申请更换。遇有恶劣天气环境不适于特种作业时,必须自觉停止作业。下班后,要将机械设备开关、离合器等处于停止状态、安全状态,断电关箱,然后方可离开岗位。
11、 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
12、 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3、 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如有违反一律按公司有关条例处理。
特种行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 特种行业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二) 培训要求
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方法:
(1) 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
(2) 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3) 考核。发证部门或的指定的单位培训;
(4) 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三) 考核和发证
1、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3、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4、 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1) 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加强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2) 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考核发证;
(3)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由各主管部或省、市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考核发证。
(4)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由发证部门的最高主管机关规定统一式样。
(四) 复审
1、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行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
3、 复复审内容
(1)复试本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进行体格检查;
(3)对事故责任者检验;
(4)复审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
(5)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6)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7)每次复审情况,负责复审的部门(单位)要在操作证上注明签章。
(五)工作变迁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移地工作时,经所到地区的发证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继续从事原作业。
(六) 奖惩
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1、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2、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全机关安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所在单位(有关部门)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到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 项目经理责任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中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 根据工程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 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 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 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了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标准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有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 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 班组长责任
1、 认真执行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4、 定期检查班组作业现场消防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发现火灾苗头,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三) 班组工人责任
1、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
2、 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指导管理。
3、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消防保卫知识,维护一切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私自拆改、挪用。
4、 对不利于消防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发生火灾、失窃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 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8、 氧气瓶、乙焕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作石油气“钢瓶”。
9、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2、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厂,要根据工程计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5、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明火取暖。
16、 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7、 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时,要有肖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8、 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伪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消防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
1、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二) 防火安全职责
1、 公司全体职员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 处理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检与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三) 防火安全措施
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5、 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6、 对从事电工、烧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 施工作业中需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并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9、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四) 奖励志与惩罚
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评比,并对以下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下,促进安全生产的;
2、 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 其他对消防工作者有贡献的。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况给予处分,秘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况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 防火组织管理制度
1、 对高层建筑、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特点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防火制度。
3、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单项工程施工完毕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施工现场完工移手续,分清防火责任。
4、 施工现场实行层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公司发给任命尽收眼底。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防火责任人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
5、 各施工单位应将防火工作纳入工程管理之中,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施工现场如有多个单位进行施工的,土建施工单位须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明确该工程防火责任单位和防火责任人,再由防火责任单位防火责任人为首(牵头)成立施工现场防火联防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参加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
6、 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由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明确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并成立施工现场防火联防领导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总承包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之责。
7、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职责,使职工懂得本岗位防火措施,懂得灭火方法。
8、 施工现场必须按参加施工总人数千人以上的按10%,千人以下按15%的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每次培训应做好文字记录。
9、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防火检查员。
(六) 班组长责任
1、 认真执行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4、 定期检查班组作业现场消防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必现火灾苗头,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七) 班组工人责任
1、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消防保护制度。
2、 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指导管理。
3、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予消防保卫知识,维护一切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私自拆改、挪用。
4、 对不利于消防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发生火灾、失窃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 一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本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 二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体意见,报公司技安科共同审核,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 三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体意见,经集团公司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集团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需邀请市劳动、公安、肖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临时设施防火管理制度
1、 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施工现场材料厂仓宜搭建在保卫值班室旁。
2、 临时建筑必须整齐、划一,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每栋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
3、 每栋临时建筑的居住人数不准超过5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不得少于1.2m高度不应低于2m,室内的通道宽不少于1.2m,床架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位不准围蔽,临时建筑的高度不低于3m,门窗要往外开。
4、 临时建筑一般不宜搭建两层,如确因施工用地所限,需搭建两层的宿舍其围蔽必须用砖砌,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第50人有一樘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低于1m。
5、 搭建两栋以上(含两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净宽不少于5m,临时建筑与厨房、变电房之间防火距离不少于3m。
6、 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
7、 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m。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 厨房:面积在100㎡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具个。
2、 材料仓:面积在5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信增加)。
3、 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4、 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5、 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 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 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8、 油料仓:面积在某种程度上5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9、 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1个。
10、 木制作场:面积在5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收节支0㎡增配灭火器1个。
11、 值班室:配备灭火器2个及1条走私为65mm、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 集体宿舍:每25㎡配备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不少于2个,每增㎡增配灭火器1个。
13、 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14、 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器材。
日常防火教育制度
1、 新职工、外来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知识、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签证登记。
2、 每周根据生产特点对职工、外来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
3、 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培训、演练。
4、 施工现场要设立防火宣传栏和防火标语。
防火检查登记制度
1、 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2、 每月由现场防火责任人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抽查。
3、 认真做好动火后的安全检查。
4、 认真落实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
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及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2、 宿舍内严禁生火和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不得烧香拜神。
3、 严禁乱拉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衣物和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
4、 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5、 要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3天的使用量。
2、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4、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5、 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6、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7、 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装规范》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 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检查登记。
3、 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4、 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5、 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6、 加强对碘钨灯、卤化灯的使用管理。
7、 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值班巡逻制度
1、 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
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值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搞私人事务,不准打瞌睡和擅离职守。
3、 值班人员要敢于履行职责,纠正违章行为,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4、 防火检查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和汇报。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2、 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
3、 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4、 高处动火作业要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 动火作业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1、 班组每天班后要及时清理可燃杂物。
2、 宿舍(生活区)每天要有人清扫可燃杂物。
3、 可燃杂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建筑物和宿舍附近。
4、 施工现场要设专人清理外脚手架上和现场内的可燃杂物,并及时进行清运。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资料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文件夹、资料。
3、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 消防安全制度。
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 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1、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 整改情况记录。
4、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 火灾情况记录。
9、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 基本规定
1、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 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 防治大气污染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 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爱莫能助主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干部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由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 水呢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搅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量超过100m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 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采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晶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三) 防治水污染管理制度
1、 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 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四)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 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到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4、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声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
5、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 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五) 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1、 废弃物分类放置
各产生废弃物的单位,部门均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存放场地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并分类放置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封闭放在一个地方,防止再次污染,对于废电池还要与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分开单独放在密闭的容器内。
2、 废弃物的运输
场内废弃物的临时存放点指定专人管理,并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堆放点并分类放置;废弃物外运必须由准运证、合法的单位进行,在运输出场前必须覆盖,严防遗撒;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装存。
3、 废戏物的处理
(1) 分包方的施工、生活垃圾由分包方自行处理,项目部检查其执行情况。
(2) 有毒有害废弃物委托外单位处理,要求接纳处置单位出示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3) 与废弃物单位签订《废戏物清运协议书》。
(4) 项目部废弃物的处置要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按协议要求得到处理。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一) 主要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1、 工会
(1) 负责公司环境卫生、安全方针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 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环境安全检查工作。
2、 项目经理部
(1) 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对环境保证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 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账、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台账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 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 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 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 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 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跟踪验证。
3、 质量部
(1) 负责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策划、建立和实施。
(2) 组织编制公司环境保证体系文件。
(3) 负责环境管理文件和记录的控制管理。
(4)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外部信息交流。
(5) 负责每季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公司的体系运行情况。
(6) 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举办环境保证体系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文件要求的培训或讲座。
(7) 负责审核各部门下发的环境管理方面的文件。
4、 工程部
(1) 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证体系的控制。
(2) 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管理。
(3) 负责公司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跟踪。
(4)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的具体运作,负责施工场地噪声的监测和控制管理。
(5) 负责公司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6) 参加质量管理部组织的体系运行季度考核,重点检查环境运行控制绩效。
5、 技术部
(1) 负责获取、评价、更新公司适用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 负责组织环境、安全管理的数据收集与分析,指导进行统计技术的应用,建立和保持《数据分析程序》。
(3) 负责组织环境、安全严重不合格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并跟踪验证其实施的结果。
(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
1、 项目经理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 负责本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实施。
(3) 负责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
(4) 保障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资源。
2、 技术负责人
(1) 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 负责施工过程所涉及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传递。
(3) 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
(4) 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3、 环境管理员
(1) 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 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 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 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4、 工长
(1) 识别环境因素,并协助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2) 负责对本专业人员及相关方的环境意识培训,并施加直接影响。
(3) 保存有关活动记录以备查阅。
(4) 及时反馈该专业所涉及的有关环保方面的信息, 以便做出响应。
5、 质检员
(1) 遵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环境方针,保证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
(2) 协助识别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3)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对环境管理协议的履行监督工作,并施加直接影响。
(4) 协助做好体系运行控制工作。
(5) 协助本部门各层次人员的工作并做出响应。
6、 试验员
(1) 遵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环境方针,保证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
(2) 识别本岗位的环境因素并进行控制。
(3) 协助本部门各层次人员的工作并作出响应。
7、 安全员
(1) 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 负责对有关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识别与传递。
(3) 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4) 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
8、 库管员
(1) 遵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环境方针,保证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实现。
(2) 负责对油漆类、化学危险品、油类等物资的妥善保存,并做好应急准备与响应。
(3) 协助本部门各层次人员的工作,并作出响应。
(4) 参加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9、 班组长
(1) 遵守工地各项有关环境方面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向职工传达有关环保方面的知识。协助做好培训工作。
(3) 协助各层次人员工作。对异常事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如火灾、地震等。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 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 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 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0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 生活区内必须有舆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 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 严禁随地大小便。
8、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闭、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9、 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作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0cm的粮食存放台,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 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鼠灭蟑措施。
11、 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 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 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 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洁消毒。
15、 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 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 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 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施工现场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 上岗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3、 食品原料进货应有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达到原料新鲜、无腐蚀变质。清洁要彻底,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4、 冰箱内,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存放,不得存放私物、药物等。
5、 不得供应生冷拌菜和生食小水产,菜肴烧熟煮透,隔夜的剩菜应回锅加热,不得混入当餐鲜菜中。
6、 保持食堂内外整洁,不堆放与食品无关的施工物料和工具,操作间和储藏间分开设置,做好防潮、防虫、防蝇、防鼠工作。
7、 炊事用具无锈、无油垢。采购、加工、储存生与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并设有生熟、荤标志,防止食品混存污染。
8、 制售过程中及刀、墩、案板、盆、框、水池、抹布和冰柜等工具要严格分开。每天加工、制售食品之后应全面清洗炊具、冲刷地面,各种炊事用品按规定存放。
9、 食堂的隔油池、沉淀池必须规范有效,定期清洁掏油。
(二)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每年进行了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 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了解食品的卫生制度及营养知识。
3、 必须严格执行领导的工作指示,并保证厨房及饭堂的卫生整洁有序。
4、 当班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重个人卫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四勤(勤换衣、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
5、 任何不得私自拿走厨房的用具和食物,一经发现有此行为者要严肃处理。
6、 食堂一般不对外来人员开放,公司员工如有亲友来访需要就餐者,必须到管理处买饭票就餐,违者由后勤处予以处理。
宿舍、厕所、浴室管理制度
(一) 宿舍管理制度
1、 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宅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 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 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 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餐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 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 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 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从楼上向下倒水。
8、 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9、 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二) 宿舍卫生制度
1、 宿舍必须有卫生负责人和卫生轮流值日包干表,明确职责。
2、 职工宿舍合理布置、床单、枕巾干净卫生,被子叠放整齐。
3、 洗脸毛巾挂成一条线,不穿的衣服叠放整齐,放在固定地方。
4、 洗漱用具、餐具放在固定地方,整齐干净,餐具要遮盖。
5、 床铺下边不得有杂物,鞋子放在固定的地方。
6、 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表面无灰尘,干净明亮。
7、 宿舍内由室长安排值日表,使职工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8、 剩饭、剩菜一律要倒入泔脚桶,不准乱倒。
9、 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大小便。
(三) 文明宿舍食宿制度。
1、 每人必须交住宿保证金抵押金。
2、 严禁室内私接电线、电器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 严禁在室内乱倒垃圾、脏水、严禁随地大小便。
4、 严禁在床上吸烟和在室内点蜡烛。
5、 严禁在室内烧饭、烧菜及吃饭。
6、 严禁在规定区域外晒衣、晒被子,注意个人卫生。
7、 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三包工作。
8、 必须建立室长负责制,严禁赌博、斗殴、酗酒。
9、 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公共设施。
10、 外来人员应办理会客登记,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进入宿舍及留宿。
11、 宿舍内物品堆放必须规范。
(四) 厕所管理制度
1、 设有专人打扫,每日早晚各清扫一次。
2、 两天喷洒一次药物,防止蚊蝇咀孳生。
3、 做到墙面清洁、整洁、无乱写乱画。无乱划。
4、 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臭无味,保证空气流通清新,环境整洁。
5、 大便槽使用水冲式,便池无害化处理,三池式储粪池,无污水外流,无堵塞,保持清洁无害。
6、 定期、不定期检查,健全卫生制度。
(五) 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 设专人打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 浴室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大小便、洗衣服或洗刷劳动工具。
3、 洗浴人员必须节约用水,浴后应随手关闭水龙头。
4、 爱护浴室内各种设备,严禁破坏。禁止在浴室内追逐打闹。
5、 注意洗浴安全,谨防病滑跌伤人。
6、 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制度者,将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处以罚款。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一) 施工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管理
1、 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入账,纳入固定资产。
2、 经济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状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进技术进步。
3、 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二) 财产管理
1、 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卡片、机械履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2、 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账、卡、物、号、金额五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报上级处理。
(三) 现场施工设备管理
1、 对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2、 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平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
3、 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四) 电动、机动工具和机械配件管理
各下属单位的振动器、冲击电锤、电钻等电动、机动工具及气压焊设备等机械零配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账、卡。每季度编制收、发、存报表,做到账、卡相符,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五) 技术管理
1、 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公司动力科、使用单位机管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输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2、 需报废设备,必须经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账册备查。
3、 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4、 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及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5、 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设备需报公司物业管理科手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在机械履行中修理记录内。
(六) 使用管理
1、 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 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3、 现场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4、 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5、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大型设备安装拆管理制度
1、 大型施工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装拆工作。没有装拆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2、 大型施工设备装拆前都应编制装拆施工方案,并经总工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并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程序。如不合格应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安装前还应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
3、 装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才可上岗作业。作业前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行装拆作业。
4、 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做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装拆时要指栩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在旁监护。
5、 装拆人员在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 安装好的施工设备应进行验收,能正常运转、安全灵敏,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装检查制度
1、 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3、 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 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案。
使用与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 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多班作业时,必须有交接班制度。
2、 大型设备要委托司机机长,一般设备要委托责任司机。
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查排除故障。
4、 在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装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 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停放保养制度。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6、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制度。
2、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 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 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以方安全生产职责。
5、 禁止国家明令淘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 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色及安全标志规定
(一) 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 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二)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可能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志。此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复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志,设置安装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 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 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 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 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 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 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 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间交底时间。
安全检查评估制度
1、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三次,电工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一次。
2、 各级电气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后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找出不足并做好记录,每半月必须归档一次。
3、 电工的日常巡视检查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
4、 对各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安全教育制度
1、 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教育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及未令到操作证的电工及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 专业电工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的用电人员不准使用电动器具,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3、 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之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
4、 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一次口头教育,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5、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不同岗位,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闭卷考试,并将试卷或成绩名册归档。不合格者应停止上岗作业。
6、 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天。
电器及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1、 对于施工现场的高、低压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使用与保管。
2、 禁止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从事非电工工作。
3、 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碘钨灯必须由电工负责保管、检修。用电人员每班用毕交回。
4、 不准使用未经鉴定的各种漏电保护装置。
5、 购买与使用的低压电器及各类导线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需为经过技术监督局认证的产品。并将类型、规格、数量统计造册,归档备查。
6、 专用焊接电缆由电焊工使用与保管。不准沿路面明敷使用,不准被任何东西压砸,使用时不准盘绕在任何金属物上,存放时必须避开油污及腐蚀性介质。
电气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 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 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
3、 对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扫、注油或检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低压电器、开关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工作监护制度
1、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人监护。
2、 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 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 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的活动范围,督促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做法应及时纠正。
5、 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 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通报研究有关劳动保护工作事宜。
2、检查制度。每月协同行政进行一次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现场检查,并进行一次“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的自检,认真填写自检记录,整改发现的问题。
3、培训制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年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不低于24小时,有安全资质的要积极参加安全资质年审培训;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安全培训,每年不低于16学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4、信息反馈制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贯彻系统管理原则,项目工会要及时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贯彻“写应做的,做所写的,记所做的”原则,搞好原始记录和基础资料的管理。
6、总结评比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总结评比,搞好奖优罚劣。
(二)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2、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文件、指示、规定和要求等。
3、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特点和形式,制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和计划。
4、研究、讨论和分析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解决办法。
5、建立完整的回忆记录制度,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参加人以及研究讨论的主要问题、发言记录、决议、决定和结果等。
(三)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工会主席必须积极参加同级和上级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和生产一线,巡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每年一次到两次。
3、劳动保护组织要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坚持每班的检查。
4、要认真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参加人、时间、地点、单位)。对事故隐患和处理意见,监督专业人员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和整改建议书,待整改后进行复查。
5、工会要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对本单位每次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没有“三证”的禁止使用。对发放劳动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劳动保护工作教育与信息反馈制度
1、充分利用简报、板报、橱窗、标语、口号等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安全技术卫生知识等。劳动保护宣传专栏要坚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2、组织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专业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
3、劳动保护组织,每半年向公司工会交一份总结材料,汇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情况。
4、工会小组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动保护检查员,每月向劳动保护组织汇报一次情况。
5、劳动保护组织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坚持执行速报,用电话、通信便条、传呼等方式(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到公司工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伤亡人员姓名、年龄、工种、伤亡地点、伤亡部位状况、事故类别及简要经过。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责任制
1、监督和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劳动保护政策、法律和法规,参加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察委员会工作条例》,宣传国家和企业关于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普及安全文明生产知识,协同行政进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竞赛。
3、协同行政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问题严重的下达《限期解决问题的通知书》,要求限期解决。
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项目经理采取防范措施。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明显重大的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的紧急状况时,协助现场指挥人员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6、实行分工责任制,各负其责。
(二)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全国建设建材工会和地方总工会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施工现场佩戴“监督检查员”标识依法实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参与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协同行政予以解决,并如实上报同一级工会。
4、严格执行“职工伤亡速报制度“,现场发生重伤、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或紧急中毒事故,须在24小时内如实报告上一级工会,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支持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
6、定期召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
(三)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佩戴“检查员”标识上岗,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和企业的劳动保护政策、法律和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2、协助和监督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搞好安全交底、班前讲话,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检查。
6、协助班组长优化作业环境,建议现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