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创新工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年度创新工程师(第二批)申报工作即将结束。评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需要报名的请抓紧时间。
申报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一)参与完成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的主持和参与者),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三)参与编制县级以上标准3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四)工程类项目、成果、技术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参与者。
(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在规上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等研发,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由企业推荐申报。
(六)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至少一名为市321第二层次以上人才)举荐。
二、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参与”是指排名前六;
(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均指已授权;“发明专利”需排名前六,“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需排名前三;
(三)“奖项”是指:县(市、区)政府及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奖项;
(四)“作出突出贡献”需提供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等研发的具体工作内容、企业嘉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办法中市321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包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市拔尖人才、市321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及相当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以上”均含本数。
申报流程
一、平台申报
创新工程师申报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请于官网首页进入“职称评审计划”,搜索“创新工程师”,即可进入申报。首次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务必查看学习系统“操作手册”。
二、完善业绩档案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先在省平台上完善个人信息,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荣誉称号、主持项目、考核情况等,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
(一)教育经历
可选择系统自动提取,无法提取可上传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二)工作经历
上传目前工作所在地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考核情况
2020-2022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它材料
将佐证材料上传至指定位置,如专利、项目成果、荣誉等。
申报程序
评审计划栏目内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婺城区人力社保局、中评委等依次审核。申报通过后,需打印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送至婺城区人力社保局。由中评委组织评审。
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婺城区受理点 0579-8236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