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日期:2023-01-28 10:52:55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现将查处的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溆浦县深子湖水库灌区管理处原党总支副书记、原主任邹兴均违规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问题。

    2021年9月至11月,邹兴均作为深子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单位业主负责人,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私自会见投标公司湖南某工程集团公司负责人彭某某,将想在该工程集团公司做劳务的叶某某介绍给彭某某认识,且在收到关于该工程集团公司举报信后,又私自联系与彭某某见面,并将举报信内容泄露给彭某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1年11月,该工程集团公司被依法取消溆浦县深子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邹兴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沅陵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深军违规安排工程建设项目问题。

    2014年至2021年,谢深军在担任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和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接受刘某某、陈某某、宋某某、易某某等人请托,通过指定、打招呼等方式,帮助请托人承接、中标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2年9月,谢深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三、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投公司原总经理李青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未招标先建设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投公司在负责实施礼雅小学建设项目中,在没有完成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安排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提前进场施工,且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住宅基地、乔木林地违法建设。李青作为时任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投公司总经理,负有领导责任,2022年9月受 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芷江侗族自治县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洪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虚报工程量提供帮助问题。

    2013年下半年,杨洪炳在担任芷江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湖南某公司芷江县工业集中区项目部现金7万元,为该项目部虚报工程量等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21年6月,湖南某公司芷江县工业集中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4月,杨洪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八级降为管理九级。

    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股长廖美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职不力、监管失职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1月,廖美强作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岩脚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认真履行监管、审核把关职责,未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测量即同意竣工验收,未对项目结算书进行审核即同意送审,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2022年12月,廖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对施工方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直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有的未招先建违反法定程序,有的监督管理失职,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十分恶劣。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营造“三个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担起监管责任,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清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持续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集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招投标领域腐败窝案串案,为进一步规范怀化市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怀化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怀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