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1-28 10:11:29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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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

        现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数据上传工作。

        特别指出,一是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水利、能源、邮电通信和其它”等十大类行业分类标准登记招标项目,如发现登记错误,请及时联系区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并协助纠正错误。

        二是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在评标结果正常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如招标代理因操作失误造成数据上传出错,交易分中心将严格按照《婺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操作细则(暂行)》(附件2)进行扣分。


附加1: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婺区建[2020]21号关于印发《婺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操作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