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22〕21号)和《关于全面开展“救在身边·救援先锋”专项行动的通知》(金应急〔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组建组建一支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听从指挥、专兼结合、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增强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建原则
(一)整合资源,规模适度。按照《浙江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要求,依托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消防救援队、社会救援队等,抽调精干力量,整合形成规模适度、精干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为实现跨区域、跨灾种各类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管理,提高能力。按照建管并重、着力提高实战能力的思路,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管理、培训、演练和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训练,逐步改善装备,真正把队伍建设成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应急救援“攻坚队”。
三、管理体制及队伍设置
(一)管理体制。婺城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作为区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在保持各应急队伍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气象及地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水上搜救、重大动物疫情及涉农自然灾害应急、森林灾害及消防、防暴反恐处突、道路抢险、运输保障及交通事故救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电力事故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全区应急救援体系统一调度、作战和训练。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经费渠道不变,运行机制不变。常态下,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培训由组建单位自行负责,区应急办负责督促、协调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开展统一培训、合成演练等工作。非常态下,根据区政府指令或区应急委办通知,由区应急管理局指挥调度,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队伍设置。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婺城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下设10支应急分队:
1、应急处突尖刀队: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
2、数字指挥应急队:应急管理局;
3、汛情综合抢险队:水务局、建设局、城投、蓝天救援队、红十字救援队、三江救援队;
4、森林卫士应急队:蒋堂森林消防队、琅琊森林消防队、罗店森林消防队;
5、通信保障应急队:移动、联通、电信、华数;
6、电力保障应急队:供电局;
7、道路畅通应急队:交通局、交投、互通公益;
8、医疗救护应急队:卫健局;
9、物资民生保障队:经商局、红十字会、保险公司等组成;
10、智库应急专家队:高校教授、应急专家、律师等组成。
四、职责任务
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承担婺城区发生的一般级别地震、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建(构)筑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
(二)承担本区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工作;
(三)接受上级部门指派进行周边地区的应急救援增援任务;
(四)承担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五、日常值班与应急制度
组织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值班制度,构建由区应急委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联动反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按照“常备不懈、准确及时”的要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同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值班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六、工作保障
区级应急救援队建设保障经费以及合成演练等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全力保障;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物资、装备及经费保障由主管部门自行解决,区财政将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补助,同时要结合社会捐赠等方式,拓宽队伍建设经费来源渠道。
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