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婺城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婺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79-82535878,邮编:321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及时发布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财政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及解读,财政管理等栏目信息,及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申校要求,明确信息发布需经编辑人员、相关股室、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
(三)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人事信息、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规划总结、工作动态、热点回应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3条,发布工作动态36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 件数 | 本年废废纸数 | 现行有效 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门户网站作为宣传主阵地,同时进一步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落实好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
三是严格规范公开发布程序。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财政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宣传,用深入浅出、形象直观的手段提升政策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让群众、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及时了解各类财政政策适用范围,帮助大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更好更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2022年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