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关于要求审批婺城区丰亭东路幼儿园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金婺教基建函〔2019〕3号)收悉。根据我局金婺发改〔2019〕162号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丰亭东路以北,道南街以东,东市北街以西,新和苑小区以南地块。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幼儿园一座,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消防及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一层布置厨房、门厅兼晨检、警卫室兼消防控制室、保健观察室、幼儿生活单元、配电房等;二层布置教具室、财务室、会议室、办公室、幼儿生活单元、专用活动室;三层布置储藏室、消毒间、教师办公室、幼儿园生活单元、专用活动室等;地下一层布置车库、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室外布置操场、跑道、幼儿戏水、花圃等活动场地。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用地面积约87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4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4.5平方米。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六、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4499.7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七、其他
1. 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 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概算核定表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098.3 | |
1 | 土建工程 | 1937.4 | |
2 | 安装工程 | 447.6 | |
3 | 装修工程 | 442.5 | |
4 | 市政道路工程 | 207.4 | |
5 | 园林工程 | 63.4 | |
二 | 设备购置费 | 500 | |
1 | 设备费 | 500 | |
三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70.5 | |
1 | 建设管理费 | 130.3 | |
2 | 可行性研究费 | 2 | |
3 | 勘察设计费 | 69.5 | |
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节能评估审查费 | 3 | |
5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1.1 | |
6 | 工程保险费 | 9 | |
7 | 建设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7 | |
8 | 建设用地费 | 395.4 | |
9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33.2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131 | 3% |
概算总金额 | 4499.7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消防支队婺城大队,行政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30702-83-01-0458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