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城区“四好农村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3-01-11 14:20:45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关于婺城区“四好农村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婺公运〔2021〕29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我局《关于2021年婺城区“四好农村路”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婺发改〔2021〕18号)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提交材料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山乡、竹马乡、罗店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防护设施需完善道路共5条,实施总里程11.093km,涉及4个乡镇5条道路,金兰北线-大舍塘-三甲山(2.51km)、G60沪昆高速-金竹路(0.480km)、向家源-李经堂(1.1km)、马泉线(5.577km,金龙路至良种场)、马泉线老线(1.426km,马海地至铁路桥洞)。

三、技术标准

1、马泉线(金龙路至良种场):k0+000-k0+568段按设计速度6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K0+568-K5+618段按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

2、本项目其余路线均按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五、概算

项目总投资9859.46万元,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婺城区财政局已出具相关资金证明材料。

六、其他

1、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根据交通、规划、自然资源、水务、环保、农村公路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后,依法开工。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总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路线长度(km)

概算(万元)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6519.66

1

金兰北线-大舍塘-三甲山

2.510

778.67

2

G60沪昆高速-金竹路

0.480

126.74

3

向家源-李经堂

1.100

105.24

4

马泉线老线(马海地至铁路桥洞)。

1.426

323.10

5

马泉线(金龙路至良种场)

5.577

4899.99

6

专项费用(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285.92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2139.51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730.78

第四部分 预备费

469.5

总概算(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9859.46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府办、区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白龙桥镇人民政府、长山乡人民政府、

竹马乡人民政府、罗店镇人民政府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

项目赋码:2101-330702-04-01-59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