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工作总结

日期:2023-01-10 10:24:29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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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我大队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责任落实,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创满意”活动,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事,未发生因履职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群众上访情况。现将我大队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22年,我大队共检查单位2226家,发现火灾隐患1563处,督促整改157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2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6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19份,责令“三停”36家,罚款251.59万元,拘留17人,保持了刚性执法力度。“双随机”抽查单位708家,“跨部门”联合检查8次(共抽查单位16家),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检查完成率100%、公示率100%。

我大队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每月不定期采取了案卷自查和互查互评等方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2022年执法年度,大队结合执法稽查、执法规范提升年行动和日常支队集中法制审核等形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对2022年度的执法案卷情况、双随机录入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核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抽查和考评。共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案卷考评8次,经综合评定,大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成绩均为优秀, 2022年我大队执法质量考评排名全市第四。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执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的整体素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加强法制审核。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我大队严格执行消防救援局下发的《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浙江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浙江省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要求,对于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由大队法制员审核把关;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属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进行处罚告知后,严格按照听证制度,在五日内主要负责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后,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发送给支队法制科审核。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把关制度,对案情复杂、把握不准的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经常性与支队法制科和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交流,确保办理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无误、证据取证完整、办理结果公平公正。

(三)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消防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机制等,从源头上加强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开展监督执法回头看,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互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及时纠正和完善。

三、主要成效

(一)规范执法工作,加强软硬建设。一是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按建设标准完成执法库室正规化建设,按标准配齐执法记录仪,库室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二是监督执法队伍正日益壮大,拓展取得辅助执法证的文员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执法。三是执法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大队未出现因执法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上访和舆情事件。所有执法活动100%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并落实执法信息公开要求。无火灾调查案件因调查存在过错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上访和舆情事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消防监督执法培训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要求开展消防执法。执法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说理式、教科书式”执法开展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按照要求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在期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处理。行政处罚等案件在办结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立卷归档。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全体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中。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程度有待加强。因规范意识不强未按程序删除项目、项目未及时结案,监督执法活动中录入监督系统表单不准确、缺项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大队每月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但是培训形式以课堂讲解为主,形式较为单一,能力培养跟不上繁重的工作要求,从支队、大队组织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稽查和案卷互评的情况看,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裁量标准执行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尤其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的规范标准不能融会贯通。在执法办案中案件定性把握不准,对处罚裁量实施难以把握等。部分监督检查人员主动学习少,对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未主动学习研究,执法业务水平一时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公开、法制审核三项执法规范化制度,加大日常自查检查力度,抓住受案、裁量、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紧盯安全检查、行政强制、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案件作废删除等敏感执法项目,规范执法记录、落实法制审核、促进公示公开,提高执法质量。

(二)全面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深化执法岗位练兵,落实岗位练兵理论普考。继续开展防火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鼓励大队干部积极参加消防注册工程师以及在职学习等活动,提升防火干部业务水平。

(三)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紧盯执法过程中容易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案卷考评、综合考评和执法稽查中出现重大执法过错的,按照执法过错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消防监督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