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有效推进全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婺城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婺城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2204/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173323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倪锦俊 联系电话:0579-82378783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