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婺城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金华市婺城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婺区科〔2020〕7号)进行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科技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427575762@qq.com。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 范吉婷 联系电话:82342466
金华市婺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