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29128906A/2022-45919

  • 文件名称:

    关于鼓励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政策奖励方案

  • 发布机构:

    婺城区经商局

  • 成文日期:

    2022-09-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鼓励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政策奖励方案

    日期:2022-09-19 10:22:48 来源: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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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积极落实以商招商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招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现代五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五大产业”相关的制造业和商贸业项目。

    一、招引制造业项目

    企业通过自有土地、厂房、设备等方式招引备案投资额3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招引企业2‰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税后)。奖励资金在项目完成投资并经第三方审计后,予以一次性兑付。项目要求在2025年9月前完成投资。

    二、招引商贸业项目

    企业利用自主办公场所招引商贸类项目的,商贸企业首次实现年纳税额5000万元且区级财政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招引企业以商贸企业首次达标年份区级财政贡献80%的一次性奖励。

    三、兑付程序

    申请以商招商政策奖励,需填写《婺城区以商招商奖励审批表》(附件1)。以商招商情形由区投促中心认定;制造业项目备案投资额由区发改局审核,实际投资额由区统计局审核;商贸业项目销售额由区统计局审核,区级财政贡献由区财政局审核。经工业和商贸主管部门区经商局审核后,由区投促中心负责兑付,兑付资金由区财政局保障。兑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申请通过后3个月内。

    本办法试行三年。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出台的其他政策与本政策属同等类型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省、市有新政策出台的,按国家、省、市新政策执行。

             附件1 婺城区以商招商奖励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