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采矿”矿产资产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7月12日在婺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wuch.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工程采矿’矿产资产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32218513@qq.com。
联系人:徐昊铭 联系电话:0579-82349298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