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稳进提质!婺城再推“33条”,干货满满→

日期:2022-08-30 09:38:17 来源:​婺城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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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月推出企业帮扶13条、6月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后,近日,婺城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出台深化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轻疫情带来的冲击,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护航“三季进、全年红”。

深化稳进提质政策措施重点聚焦市、区领导集中办公活动中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落实落细省市新出台政策、当下稳经济工作重点、前期效果较好的政策延续等方面,对国家和省、市关于纾困帮扶的政策措施进行认真吸纳,按照“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充分放大政策的组合叠加效应,更加注重实效,力度再加码、措施更精准。

本轮政策措施共六方面33条

01 更大力度稳生产措施(10条)

1.支持企业稳生产。对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达到110%以上奖励40万元,达到120%以上奖励60万元;其他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奖励10万元,达到120%以上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2.优化企业用电保障。迎峰度夏期间,保障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用电需求。实行产业链关键节点电力供应协调机制,优化电力供应协调机制,优化电力资源调度分配,防范断链断供风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局、国网金华供电婺城分公司)

3.鼓励加大制造业投资。对三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的1%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每季度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4.营造建筑业良好发展环境。完善个人信用赋能,进一步推进项目经理、总监个人信用评价结果在各县(市、区)招投标过程中的使用;9月份全面执行《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统一版本。(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升规。对完成年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月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每家月度升规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6.推动商贸企业纳统。对当年度按月度新增方式(新开业单位)、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库的商贸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和5万元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政策最终以市级出台的政策内容为准。(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7.加快服务业企业持续发展。在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600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0%的;当年营业收入6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0%的;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10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0%的;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与上年同比增长20%的,按照区级综合贡献额增量的100%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助力商贸企业发展。对纳统销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20亿元及以上、40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纳统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2亿元及以上、5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纳统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且当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该政策最终以市级出台的政策内容为准。(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该奖励根据《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差别化兑现。

9.激励企业提升亩产效益。对当年亩产效益评价A类的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区级综合贡献同比增长10%(含)、2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区级综合贡献增长部分45%、50%的贡献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局)

10.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鼓励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提升箬阳龙珍茶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对新创建的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02 更大力度促消费措施(3条)

11.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鼓励外贸生产型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对上年度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贸生产型企业,当年实现国内商品销售额1个亿以上的,按照企业年国内销售额增量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获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12.鼓励营造消费氛围。对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举办商业促销活动,单次活动场地、设备租赁和布展宣传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达到10万元的,给予实际投入15%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13.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区域内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对政府组织的参展企业在金华市外参展每次给予3000元补助,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对承担市场保供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03 更大力度稳外贸稳外资措施(3条)

14.推动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化。全面落实外籍商务人员来华邀请政策,免除来婺复工复产人员及其家属申办邀请函,对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实施即报即转,全程跟踪对接。支持必要商务人员因公出访,开通“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外办)

15.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展。支持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参加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给予每个出境参展人员50%的往返机票补助,单人单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补助2名人员,每家企业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16.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对企业自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实际支付保费的80%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

04 更大力度做强物流业措施(9条)

17.加大规上企业扶持力度。对2022年三、四季度规上物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奖励10万元,达到120%以上奖励20万元,该政策分季度享受。(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8.加强规上物流企业培育。列入小升规培育库企业的物流企业,1-9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0万元以上的,月度升规后奖励15万元,年度升规后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9.企业防控(防疫)隔离补贴。道路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危货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因4月15日以来受婺城疫情防控影响对企业从业驾驶员进行集中隔离的,按实际隔离天数给予企业每天每人500元补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0.推动物流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1月1日以来注册在婺城区企业,区级地方综合贡献额首次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当年区级综合贡献额100%奖励。(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1.鼓励企业注册落户。2021年1月1日以来注册在婺城区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物流企业并同时经营货物销售,原经营销售注册地在婺城的,按销售额所形成的区级综合贡献额30%给予补助;原经营销售注册地由外区变更到婺城的,按销售额所形成的区级综合贡献额5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2.引导企业争取试点。大力推动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金融物流等业态发展,鼓励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物流企业联盟等创新。列入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3.鼓励企业入驻物流园区。物流园区(企业)引进企业。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的物流园区(企业),引进的企业缴纳的地方综合贡献额5%给予奖励该园区(企业);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B类的物流园区(企业),引进的企业缴纳的地方综合贡献额2%给予奖励该园区(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4.减免规上企业房租。对规上物流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所属及转租的经营性房产,免租2022年4月16日至6月15日。(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5.减免货运场运营主体租金。对入驻企业(经营户)在市区非国有资产的公共型货运场站运营主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符合办证条件但因新政策法规无法办证的公共型货运场站)减免2022年4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实际租金金额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05 更大力度发展数字经济措施(2条)

26.加大信创产业投资补助。对集成电路投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25%给予补助;自主技术的芯片(CPU、GPU)、存储器、封装测试项目及芯片设备(如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等)的制造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30%给予补助。集成电路企业建设洁净室,在厂房建设中支出的洁净室(万级及以下)装修工程费按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27.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对引进和培育的互联网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前三年按综合贡献额予以全额奖励,后七年按50%予以奖励。对经认定的软件产品给予每项3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06 更大力度要素保障措施(6条)

28.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LPR+100个基点的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不超过全年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的数额,给予相关银行不高于0.5%奖励,市区设立1000万元奖励资金,婺城区按财政结算体系承担。(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

29.丰富信贷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30.降低金融手续费用。督促、引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落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降低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31.实施弹性年期出让制度。依据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重大招商引资、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鼓励类产业用地的土地弹性出让年期可按40年确定。(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

32.实施农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次、实用人才800人次,培育农创客170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10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3.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融资贴息补助。农业龙头企业用于收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家庭农场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发展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按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50%进行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主体,由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据介绍,此轮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新增政策。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33条、省38条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以超常规力度推出的新的政策举措;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领域,如制造业、外贸、商贸、交通、物流等行业,针对性加大政策支持;三是突出稳进提质。在全力助企纾困的同时,更侧重于强信心、调结构、稳增长,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稳进提质。

政策责任部门要坚决扛起统筹协调职责,抓好各领域政策措施落地。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本举措多项扶持或奖励条件的,或同时满足市、区其他政策规定的同类奖项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奖励。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