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73118975U/2022-44894

  • 文件名称:

    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8-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2-08-15 16:55: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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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婺城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区总工会、属地政府、乾西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等单位成立评估组,于2022年7月25-26日对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对属地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听取了属地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追责和党纪政务处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情况的要求,经调取相关材料并逐一核对:

    (一)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未能有效督促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在项目工地水稳拌合站清理搅拌机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叶荣军。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应对本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刘艳超。作为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应对本次事故负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钟诗权。其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危险作业时,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7月29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钟诗权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按要求停产整改,深刻剖析此次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所有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从本质上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中天路桥有限公司按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履行交通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章立制开展常态化安全督查。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事故后即全面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即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清单;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交通工程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明确列出责任人、主管责任部门,建立并制定完善整治方案,同时启动边查边清,动态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治理一处、销号一处。全年覆盖19个在建项目,共计开展隐患排查66次,其中专项检查8次,安全生产日常检查58次,检查人数共计212人次,发现隐患123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会。会上,就事故情况向参会人员做了通报,并组织学习《婺城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

    同时,以此次事故为戒,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新入职员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今年以来,邀请45省道总监、330国道武义江大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正方集团高级工程师进行安全管理知识交流授课,共组织开展了4次警示教育,覆盖12家企业,分别就近期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施工要点、安全生产费使用等内容进行了知识宣讲,从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的角度出发,结合安全法律法规、极大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婺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