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多样化教学的需求,我局制订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实验学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关于制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关于制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学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初中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700元。
二、学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标准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你校要严格按照金华市民转公改革有关政策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实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