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和配方肥落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婺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供应对象
婺城区范围内种植粮食作物50亩以上、蔬菜10亩以上、非耕地种植茶叶10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含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下同)
当年享受新增耕地后续管护补助资金的,不得申请。
二、供肥企业、供肥数量及补贴标准
(一)供肥企业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婺城区2022年有机无机复混肥供应商为万里神农有限公司。招标价格如下:
作物名称 | 推荐基肥用量(kg/亩) | 中标价格(元/吨) | 补助金额(元/吨) |
水稻(15-4-6、18-5-10) | 40-50 | 3100 | 1550 |
玉米(15-4-6、18-5-10) | 50-70 | 3500 | 1750 |
茶叶(10-5-10) | 60-80 | 3600 | 1800 |
茄果(13-4-8) | 80-100 | 3700 | 1850 |
(二)补贴数量及标准
2022年拟安排有机无机复混肥500吨。包括水稻、玉米专用肥,茶叶专用肥和茄果专用肥。
三、操作流程
(一)主体申报
种植主体凭土地流转合同(国有农场除外)向用肥地点所属乡镇(街道)提出需肥申请,填写《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申请表》,乡镇(街道)审核后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由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负责。
(二)送货查验
供肥企业把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后,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做好数量验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随机抽查。
(三)审核公示
供肥完成后,申请主体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市民卡复印件(申请主体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账号复印件)、肥料款银行转账凭证、销售出库单、购肥发票原件、现场照片、用肥地点所在村公示照片等交乡镇。乡镇将供肥数量汇总公示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推广肥料数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核准登记造册(超过推荐用量的不予补助),并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通过“一卡通”或单位开户行账号拨付补助资金。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控肥料质量
供肥企业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区农业农村局从封存样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供肥企业应及时做好项目销售台账记录并提供清单,向补贴对象免费提供施肥明白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申请主体的登记造册审核、公示等工作,对本区域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数量、面积和补贴对象的真实性负责,查验送货单、现场照片、发票、汇款凭证等基础材料,把好审核关。重点检查补助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对采用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用户,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实施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
附件:1.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申请表
2.2022年 乡镇(街道)有机无机复混肥供肥情况汇总表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