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2-44230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农民

  • 文件名称:

    关于下达《金华市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补助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2-07-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金华市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补助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27 17:07:19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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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和配方肥落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婺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供应对象

    婺城区范围内种植粮食作物50亩以上、蔬菜10亩以上、非耕地种植茶叶10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含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下同)

    当年享受新增耕地后续管护补助资金的,不得申请。

    二、供肥企业、供肥数量及补贴标准

    (一)供肥企业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婺城区2022年有机无机复混肥供应商为万里神农有限公司。招标价格如下:

    作物名称

    推荐基肥用量(kg/

    中标价格(元/

    补助金额(元/

    水稻(15-4-618-5-10

    40-50

    3100

    1550

    玉米(15-4-618-5-10

    50-70

    3500

    1750

    茶叶(10-5-10

    60-80

    3600

    1800

    茄果(13-4-8

    80-100

    3700

    1850

    (二)补贴数量及标准

    2022年拟安排有机无机复混肥500包括水稻、玉米专用肥,茶叶专用肥和茄果专用肥

    三、操作流程

    (一)主体申报

    种植主体凭土地流转合同(国有农场除外)向用肥地点所属乡镇(街道)提出需肥申请,填写《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申请表》,乡镇(街道)审核后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由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负责。

    (二)送货查验

    供肥企业把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后,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做好数量验收工作,农业农村局进行随机抽查。

    (三)审核公示

    供肥完成后,申请主体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市民卡复印件(申请主体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账号复印件)、肥料款银行转账凭证、销售出库单、购肥发票原件、现场照片、用肥地点所在村公示照片等交乡镇。乡镇将供肥数量汇总公示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推广肥料数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进行核准登记造册(超过推荐用量的不予补助)并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通过“一卡通”或单位开户行账号拨付补助资金。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控肥料质量

    供肥企业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区农业农村局从封存样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供肥企业应及时做好项目销售台账记录并提供清单,向补贴对象免费提供施肥明白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申请主体的登记造册审核、公示等工作,对本区域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数量、面积和补贴对象的真实性负责,查验送货单、现场照片、发票、汇款凭证等基础材料,把好审核关。重点检查补助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对采用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用户,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实施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

     

    附件:1.婺城区2022年度有机无机复混肥申请表

    2.2022年        乡镇(街道)有机无机复混肥供肥情况汇总表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72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