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小学白沙校区扩建工程施工有关情况

日期:2022-06-01 16:07:44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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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 理 网 络 图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工作职责

1.代表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施工任务,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做好施工生产、安全质量、成本、财务及变更清算工作,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2.负责现场施工技术、生产管理,做好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方案的编制、调整和优化,强化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负责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局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 定和标准化管理要求,认真履行现场施工人员培训职责,强化现 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安全生产。

4.负责财务资金、成本管理,做好日常验工计价、工程 款收支、管理费报销核算,加强税务筹划和红线成本管理,积极 为项目创收增效。

5.做好项目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编制,接受国家及上级 单位的竣工审计;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施工信息、报表台账,做好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6.加强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沟通联系,统筹做好变 更清算索赔工作和质量信用评价工作。

质量保证组织管理措施

1、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2、项目部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由此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3、项目部各级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对口培训,使得项目部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4、现场确立每周工程协调会制度,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5、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6、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 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7、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创优夺杯的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产品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8、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9、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业主、监理、质监站和设计院四方监督。

10、加强合格分承包方的评审控制,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 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或当地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11、加强劳动力的质量控制。 凡派入现场的劳动力均由本公司自行提供,各工种人员上岗前,均经公司三级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均持证上岗。

12、严格执行计量制度。施工现场配备种种计量工具(计量工具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检验、测量的结果准确可靠),水泥、砂石料等进行拌和时必须车车过磅, 并及时做好各部位的施工记录。建立工程施工测量控制网,确保工程定位、轴线、各部位标高的正确,并按设计与规范的要求做好沉降观测。

13、加强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设立分级质量控制点。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

14、施工中完成的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保护,以确保施工产品在施工中不受破坏,保持产品的完好性。确保产品的观感质量。

15、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到优质服务,我公司组建有专门的竣工工程质量跟踪回访队,受公司质量管理处指挥领导,工程交付使用后将按要求定期回访,听取顾客意见并对产品实行保修。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主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各项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维护各项工作正常秩序,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清洁、卫生的施工环境。经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和项目领导共同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相应处罚罚款将于当月工资或进度款中扣除。项目部对各分包班组的处罚只限于项目分包签约单位或个人,各分包班组对各自管理人员或工人的处罚与项目部无直接或间接关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做到不越级管理、不越级指挥、及时汇报,各尽其责。

第三条  项目部各单位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图纸要求及技术交底施工。各分包单位应接受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质检站、安检站、设计院、现场质检及安检人员的监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对违反本规定的,必须予以处罚。

第四条  各分包单位驻场人员进场24小时内必须向项目部申请办理所属人员的合法进场所需手续,违者每人/次处罚200元。项目部协助办理辖区户口申报手续。

第五条  凡进入项目工地现场的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本工地制发的工作证,接受门卫检查。违者每人/次处罚50元。

第六条  为规范项目现场管理的形象,安全监督员戴白色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特殊工种人员戴蓝色安全帽,各班组工人一律戴黄色安全帽。项目部有权直接向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工人发放相应颜色的安全帽,费用由相关班组承担。

第七条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次处罚100元。戴安全帽没系好安全帽绳的,每人/次处罚50元。(破损安全帽按无帽处罚)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上岗,违者每人/次处罚500元。

第九条  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好安全带,每人/次处罚100元。

第十条  服装穿戴不整齐(赤背、穿背心、短裤、裙服、光脚、穿拖鞋、塑料凉鞋等),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寻衅闹事的,轻者每人/次处罚500元,严重者每人/次处罚1000-5000元。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在指定吸烟区吸烟,违者每人/次处罚50元。

第十三条  非机械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设备的,视情节给予每人/次处罚50-200元。非电工操作人员私拉乱接电源线的,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失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损坏、移动各类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违者每次处罚+100-500元,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随地小便的,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在楼层随地大便的,违者每人/次处罚200元。

第十六条  损坏成品及半成品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每次处罚1000元。

第十七条  高空抛物视情况应处500-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对查出安全隐患和接到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任的班组应指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每次处罚2000元;整改不彻底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第十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做到工完场清的,每次处罚100元;另项目部有权直接派人组处理,相关费用另计。

第二十条  项目实行动火申报审批制度,因施工需要在现场生明火和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申报;未经申报擅自在施工现场生明火和动火作业的,处有关班组2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打架斗殴的,给予双方主要当事人,每次处罚500元;对打群架的,给予打架者所在班组以2000-5000元/次处罚。如有人员受伤的,其所用医疗费按责任分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直到清退出场。

第二十二条  在施工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生产一定要服从安全,在搞好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施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违者罚款500元/次。

第二十三条  班组未与工人签订考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发生劳资纠纷不及时处理致使工人上访或到项目现场闹事的,给予班组以2000-5000元/+次处罚。+第三章施工质量及处罚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查出质量问题和接到项目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的,负责任的班组应指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不整改的,按每次处罚500-1000元,项目部有权直接派人整改,相关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整改不彻底的,每次处罚200-500元。对于质量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几次可清退。

第二十五条  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损坏公共设施的,偷窃公私财物的,除赔偿同等价值款项外,另每人/次处罚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七条  私拉接灯线,更改电源线路,在电线上晾晒衣服的,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在宿合内做饭和使用电炉、电热棒(丝、片)、热水煲烧水,利用工地建筑材料隔小房间、制作用具用品的,违者除没收外,按材料加倍赔偿,并给予每人/次。

防止大气、噪声、水污染措施

⑴ 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楼层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造成扬尘;地面垃圾清运时,应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地面垃圾清运时,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施工临时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减少道路扬尘。

基础土方外运施工时,在大门外设立冲洗台,防止汽车运输进了污染场外道路,如有局部污染,应随时清理。

水泥罐体搭设封闭的防尘棚,搅拌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保证所有车辆及设备的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若检测不合格,需严格整改直至合格。

⑵防止噪声的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

⑶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泥浆和现场施工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现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要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禁止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扬尘治理措施

定期、及时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无泥浆和渣土。

在工地门口安装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确保土方车辆上不能有泥土、杂物带到公共道路上。

施工时间严格按要求进行,特殊情况下按地方有关文件进行执行。

场地内道路及时清理,确保无积水、无扬尘。

选择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减少和避免噪声、粉尘对环境及周边居民和团体的影响,设立投诉电话,倾听民众意见,及时改进施工方法。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

施工期间的施工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污水须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就近市政雨水窨井内。当道路经过排水系统是,采用预埋混凝土管道通过,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

(5)竣工环境恢复措施

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6)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职业健康检查按公司卫生所规定执行,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防水工等特殊工种每半年体检一次,其他职工一年体检一次。

现场应有防高温和防寒措施,配备防中暑和防冻伤药品。

对施工操作人员三级教育必须落实。

职工劳保用品需正确集中使用,职工生活实施配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