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用地)

日期:2022-05-09 17:21:29 来源:​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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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金(婺)征2022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用地项目,拟征收乾西乡鲍杨社区、联合社区、上陈社区、上天师社区和城西街道西郊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2.1552公顷(632.328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乾西乡鲍杨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6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乾西乡联合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376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乾西乡上陈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40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乾西乡上天师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351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城西街道西郊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91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乾西乡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