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6020645D/2022-418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乾西乡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行动方案

  • 发布机构:

    乾西乡人民政府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2-05-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乾西乡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行动方案

    日期:2022-05-31 10:14:54 来源:乾西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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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社)延伸,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根据《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044号)《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区委关于开展婺城区基层清廉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婺区委办〔201997号)和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通知(婺区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将全面推进清廉村(社)建设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为清廉婺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形,到2022年底,全50%的村(社)达到标准型;到2023年底,70%的村(社)达到标准型;到2024年底,全标准型清廉村(社)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社)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建设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挂帅、纪委书记领衔,农业农村牵头,全体班子成员齐上阵的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协同推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申云冬、王海军、商凯瑶、李子元组成,王海军担任联络员。各村社党支部要切实承担起创建主体责任,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负责清廉村居创建过程中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标准型清廉村居。建立清廉村居标准型村(社)库,具体负责标准型村(社)的评定,量化分值80分以上的可纳入标准型村(社)库。同时,各村(社)将标准型村(社)申报表、评价结果、评定分值报清廉村居建设专班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政局按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村社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示范型清廉村居。示范型村(社)原则上从标准型村(社)库筛选产生,认定流程包括村(社)申报、乡镇推荐、区级联评等环节,清廉村居示范村(社)自今年起至2025年止,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价指标

    清廉村(社)评定分为标准型和示范型,实行量化评分,设置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村庄清美和智治清新等6大类、27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量化得分80分以上的,可列入清廉村(社)标准型;量化得分9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社)示范型。申报示范型的,原则上应有可学、可看、可复制的特色亮点。

    四、认定程序

    1.村(社)申报。上一年度12月底,已纳入标准型库的村(社)可根据自身条件竞争性申报清廉村居示范型村(社),通过区级评定的,在当年村(社)主职干部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体现。

    2.乡镇(街道)推荐和培育。每年3月底前,乡党委对上报的村(社)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婺城区清廉村居量化评分表》量化计分,分值90分以上的可申报区级示范型清廉村(社),同等条件下,特色亮点明显的优先推荐。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政局,列入示范型清廉村居候选名单。申报材料:乡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婺城区清廉村居创建汇总表》;《婺城区清廉村居量化评分表》;《婺城区清廉村居申报推荐表》等,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

    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重点加强示范型清廉村居候选村(社)的培育和指导,提炼特色亮点,挖掘潜在优势,从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入手,找到切入点,做到清廉村居示范村(社)一村一品

    3.区级联评。每年7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政局根据职责分别指导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区清廉村居建设专班,由区清廉村居建设专班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分组实地综合评定,联评通过的授予区级清廉村居示范村(社)称号并进行通报表彰。

    原则上,市级标准型和示范型清廉村(社)分别从区级标准型和示范型清廉村(社)中择优推荐上报。示范型村(社)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认定、监测一次,当年有新增市级或区级示范型清廉村(社),以及取消认定命名的,均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一票否决事项

    近两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村(社),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清廉村居示范型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被评定为软弱后进村(党组织)的;

    (二)三名及以上普通党员违法违纪,被上级组织部门通报的;

    (三)村(居)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上级问责或责令问责的;

    (四)村(居)干部违反《金华市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违法违纪等被查实的;

    (五)未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的,未按规定开展村(居)财务收支审计、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财务管理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六)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事项,造成恶劣影响的。

    、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商机制

    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定期会商制度,加强各业务线、各村社之间的沟通协调,集思广益、凝聚合力,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如遇需要协调各方、统筹资源的重点攻坚项目任务,由联络员负责提出召开由业务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谈。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婺城区乾西乡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办法》,将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将各村(社)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切实发挥监督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

    (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跟进问责措施,增强监督刚性。对连续三个月考核通报排名垫底,且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力的村(社)主要负责人,由乡纪委组织约谈;对年度创建任务没有完成村(社)主要负责人,由乡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要切实承担创建主体责任,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婺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全面建立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联系领导、联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协同推进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定期会商,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弱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二)加强示范引领。村社把清廉村居建设与当前重点工作深度结合,认真查找剖析本地清廉村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夯实底板、补齐短板、贡献长板,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经验总结,强化引领作用,各村社结合自身实际,力争打造有影响、有实效、有辨识度、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形成以评促建、以点带面、正向引领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广泛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的渠道,强化党员干部群众对建设清廉村居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为清廉村居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