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41022661L/2022-14049

  • 主题分类:

    司法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关于成立箬阳乡 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机构:

    箬阳乡人民政府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成立箬阳乡 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2-05-13 14:33:27 来源:箬阳乡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按照婺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箬阳乡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箬阳乡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主  任:丁  成

    副主任:张  伟  

    委  员:张本龙、高东方、陈岩、刘国峰、徐云珂、张婕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组织、督促检查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依照政策规定,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心理、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和奖惩;完成上级矫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矫务监督委员会 

    主  任:张  伟

    副主任:沈  元 

    委  员:余春芝、许樟权、邹敏、应俊东 

    工作职责: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遇有重大事件或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不定期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公开的内容、重要决议决定、社区矫正工作廉政情况的;监督方式为列席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会议,查阅社区矫正有关资料,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围绕监督事项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矫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区司法局及本地党委政府反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