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按照婺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箬阳乡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矫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箬阳乡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主 任:丁 成
副主任:张 伟
委 员:张本龙、高东方、陈岩、刘国峰、徐云珂、张婕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组织、督促检查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依照政策规定,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心理、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和奖惩;完成上级矫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矫务监督委员会
主 任:张 伟
副主任:沈 元
委 员:余春芝、许樟权、邹敏、应俊东
工作职责: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遇有重大事件或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不定期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公开的内容、重要决议决定、社区矫正工作廉政情况的;监督方式为列席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会议,查阅社区矫正有关资料,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围绕监督事项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矫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区司法局及本地党委政府反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