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普法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金华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十四五”时期婺城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素养,为基本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舆论方向;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普法,落实国家和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的普法工作导向。针对青少年学生、教职员工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和普法重点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融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全过程,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学校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坚持立足婺城教育系统实际。总结发扬全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补齐短板不足,突出重点对象,结合中心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运用数字化手段,善用教育系统优势,实现普法工作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系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教师教学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实践教育成效凸显,智慧普法科技赋能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协同体系,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取得新进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师培训的重点课程。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鼓励支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特别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讲好法治浙江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发挥好中小学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认真组织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宪法观念,培育师生宪法意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和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讲。加强宪法文化建设,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宣传活动。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加强宣传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的能力。结合实施“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同时,加强党章、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党内法律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有机协调衔接,重点阐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阐释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主要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日常管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职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1次到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加强警示教育。大力提升学校管理者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依法治校规定的学校治理体系,将校长依法治校能力纳入培训计划,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学校教职工法治教育。引导学校教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把法治纳入教职员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质量。加强对民办学校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治校。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促使知行合一。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法治课开齐开足开好,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学龄段法治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分类教育、突出重点。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走深走实。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四)推动家庭法治教育建设。针对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家长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同时,协助各类基层单位、组织职能作用,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校园贷等做好宣传教育。
四、重点举措
(一)推进普法与依法治教有机融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教育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中小学校可以用不同方式配备法律顾问。突出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把依法治校纳入“清廉学校”建设范畴。以学习贯彻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到2025年,实现我区至少有1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生每年在基地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三)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认真落实示范校创建标准,在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创建一批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到2025年,我区至少创建1所省级法治示范校学校,新创建当地中小学校不少于10%的市级法治示范校学校。在法治宣传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落实教育部关于“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级品牌活动的整体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等特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五)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大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好法律专业教师。完善法治课教师选拔和激励机制,每个学校配备一名普法专员,负责学校普法工作,加大法治教育专项研究力度和对教学成果的支持奖励力度。
(六)积极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全国教育系统在线学法资源平台。依托5G、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积极推进“数智”普法为核心特色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理念融入数字法治、数字社会等领域重大应用建设中,推动创新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教育普法场景应用。
(七)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细化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法治实践或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教育普法机制。
(八)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注重抓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在学习宣传过程中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八五”普法期间统筹做好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载体,组织党员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全员学习领会、全员贯彻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普法组织保障。设立区级教育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教育普法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学校建立青少年学生普法专项经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优化普法考评机制。各单位要健全评测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专项督导和发展性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奖励机制,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或者授予要重视表彰优秀法治课教师,各单位要重视推选法治课教师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法治课教师或者教学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