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3-31 16:59:58 来源: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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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持续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责令检查10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4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5人,在批评帮助基础上责令检查3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32项,清退资金23.5662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周末学堂”等方式组织学习,开展多样化学习活动,持续开展技能体能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大培训。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对未及时公开的案件进行公开,同时对往年行政执法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并就技术问题实时与省执法办案平台技术人员进行对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规范执法考核。按照规范化中队建设要求,新购置120台执法记录仪,保障基层中队执法办案设备。

(三)扎实推进执法改革。制定新划转事项学习制度。局法制科牵头制定《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划转事项学习制度》,并起草完成新划转300项执法事项自由裁量规定初稿。上线“执法蓝精灵”掌上App,要求全局执法队员坚持开展每日学法,学习新划转事项内容等综合知识,为案件办理奠定扎实基础。并由各业务科室牵头,指导中队协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新增领域执法行动,共开展联合执法2071次。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中队每日上报300项新增执法事项履职数据,并做好相应台账备查。

二、关于“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每日学法和技能体能综合素质强化提升培训等活动,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已持续开展开展每日学法90余天;技能体能综合素质强化提升培训20余次。制定《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制度》,在立案、案件审批、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提供制度依据;开展多样化学习。每月发布以案释法简报供全局执法人员学习参考,2021年已刊发5期;拍摄5条执法授课短视频,将最常见案例、矛盾化解培训、执法设备使用拍摄成视频,详细讲解执法要素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上传至局内网和执法蓝精灵App;开展内部联合监督检查,局法制科联合局督查科开展2次执法专项检查,3次暗访督查,并通过案卷交叉互评、案件抽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对中队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推进“教科书式执法”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执法堵点,汇编12件“一件事改革”流程图,制作13张高频案件的案卷文书制作和执法过程流程图,编制“综合查一次”场景应用清单,制定16个领域“教科书式”标准化执法办案手册。

(二)推行办案过程全公开。新购置120台执法记录仪并下发至各中队,对执法办案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修改完善考核细则,将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纳入考核细则修改稿,明确因自由裁量错误退卷的扣分情况纳入中队月度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开展对市容市貌的督查,累计发现问题300余处,针对街面督查发现的问题,确需立案查处的,核实中队是否立案,计入每周督查通报。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核查力度,局督查科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强化对选择性执法问题的督查。召开教育整顿工作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要求全局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指示,开展队伍整顿;召开作风建设教育整顿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对举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实提出相应要求。

(三)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制度》《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在立案、案件审批、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提供制度依据,规定中队在立案阶段提交证明本案是当事人所为的关键证据。督查科开展执法视频随机抽查。为规范办案和案件制作,启用笔录室的中队,案件均在笔录室制作,局法制科联合督查科对笔录室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修复虚假案件相关人员信用,消除已产生不良影响。

三、关于“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强调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在技能体能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培训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修订完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加强队伍管理,坚持文明执法。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中队积极引导辖区内餐饮油烟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在源头上减少油烟污染、噪音扰民、扬尘等问题,曝光当月的典型案例,做好科普讲解。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各中队工作时间上路率达90%及以上,累计排查餐饮场所1992处。梳理完成油烟处理一件事流程图,引进智慧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试点工作,油烟监测试点接入局智慧系统,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并传输,达到24小时实时监测。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开展3期信访投诉件培训。积极对接区8890等信访投诉平台,会同8890及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梳理,并就权责分配和相关部门达成统一意见。

(三)加强公共停车泊位监管。针对巡察反馈的43个泊位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统一标准。局行政审批窗口严格统一审批标准和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从严把控人行道专用停车泊位的审批。辖区中队加强对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管巡查。专用停车泊位到期前一个月,行政审批窗口将通知单位及时进行续批,并规范后续流程。加快推进数据共享,行政审批窗口将每日经办的行政许可上传至执法助手(APP),中队(科室)人员可通过许可总览搜索店铺名字或占道地点进行查看许可情况,确保信息无缝对接。加强审批事项跟踪监管和定期检查,对已到期专用泊位通过交办单转交局城管科及辖区中队。对专用泊位审批情况进行公开。婺城区人行道范围内专用泊位审批情况已在婺城执法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四、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加强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主动提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将会议材料报告给派驻纪检组,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对会议全程指导监督。修订完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对《党组工作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我局实际进行细化,明确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要首先由科室领导提出拟审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二)强化班子合力。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必学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修订完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间的意见,充分沟通交流,充分调动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合力。

(三)调整班子分工。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并下文,及时调整日常工作,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对协同配合落实责任,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五、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季度分析研判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汇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清廉中队建设,将清廉中队建设与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基层清廉阵地建设,现全局18个基层中队正有序开展规范化建设。

(二)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研究部署各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计划。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本年度运用第一种形态18次。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局执法队员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纪录片;强化党性教育,组织全局党员赴嘉兴南湖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好廉政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保质保量完成。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做好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工作。狠抓作风建设,在全局内部开展作风建设大督查行动,累计督查50余次,加大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相关问题的处置力度。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暂扣款清退制度》。清退应退未退款项,对未及时清退款项予以公告。完善扣押、罚没物品管理机制,修订《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财物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廉政风险把控,杜绝微腐败现象。规范文书管理,建立《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对执法文书的领取、使用、核销等进行严格规定,并由专人负责执法文书领用管理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督查考核力度。并要求各中队按照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要求设计装修新办公场所,配备扣押物品出入库。累计开展日常督查50余次,对空白文书使用管理、扣押物品出入账、物品情况进行核查。

六、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开展为期4个月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技能体能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培训活动,在培训基地分批对全体正式队员、执法辅助队员进行集中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培训。开展“除‘四不’、转作风、强能力、树形象”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督查力度。加强对全局所有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在全局内部开展作风建设大督查行动,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累计督查50余次。

(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对夜间流动摊贩、占道等后创建时代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辖区中队每周开展帝壹城商场门口等地段的夜间违规占道经营整治。推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系统二期建设,开发非现场执法功能。局智慧系统目前已接入雪亮工程,实时监控辖区内6000余条路段,逐步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71次,加强对后创建时代的综合治理。加强夜间市容市貌的管理,中队和城建监察大队做好白班和夜班的交替巡查。每月开展门前五包测评,督促相关中队对辖区内的门前五包事项加强监管,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双随机的督查抽查工作,督查科做好每月督查巡查,对相关问题及时在工作群内通报并整改,累计发出督查通报19期,通报各类问题230余个。

七、关于“整体执法队伍建设存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开展岗位调整,按照规范化中队建设要求配备基层执法力量。精简机关人员,严格按照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规范化中队建设要求,确保85%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招录执法辅助队员,充实基层力量。新招录41名执法辅助队员,83%均下沉至基层执法中队,进一步充实基层中队执法力量。积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整合执法力量,共同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二)完善执法辅助人员聘用程序,修订完善《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聘用。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规范招聘工作流程,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按要求执行。开展执法辅助人员的有机更新,通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技能体能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培训及下步将开展的技能体能大比武,综合提升执法辅助人员整体素质,有机更新一批不适应当下执法新形势的执法辅助人员。严格把关执法辅助人员聘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层层筛选、体能考试及理论考核,新招聘了一批41名执法辅助人员,学历等各方面条件均符合招聘公告学历要求。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考察程序。组织学习,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婺城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要求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强化程序步骤,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规定的环节不少,防止“程序空转”和走形式。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29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邀请区委组织部全程监督指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严格考察程序,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

(二)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工作制度,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及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使用程序,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做到文书档案健全,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核”。对照档案管理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和档案材料自查工作。确保人事档案全面、真实、准确。规范档案管理,实行干部人事档案专人管理,落实人事档案变更常态化、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再启动考察程序,坚决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组织设置。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严肃组织生活、健全党员队伍、密切联系群众、丰富实践载体。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调整党支部党员数。根据党员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其所属党支部。

(二)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统一认识,加强学习。各支部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学习,提升党务相关业务能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根据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员“五星管理”和党员“十二分制”管理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明确评定为“五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并将评定意见报上级党委审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各支部切实把握评议重点,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要求,党组实时开展对评定党员的检查、指导。

(三)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党组加强对支部换届的监督指导,加强换届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换届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党务干部培训,重点学习提升《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支部换届的有关规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提升党务业务能力。党组及时跟进开展对下属支部的指导与检查,规范支部换届、党员发展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认识,深刻理解和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于道路、关于国家政治安全。

(二)完善机制,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月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

(三)狠抓落实。局党组严格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开展全局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常态化学习,在全局范围内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党员干部中运用各种媒体、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将区委对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纳入全局所有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四)集中研讨,把学习交流、集中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至少安排2位中心组学习成员交流发言。

十一、关于“大额项目未经招投标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组织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工程招投标,规范招投标程序。规范采购程序,突出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要求机关干部加强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把握好程序,依规操作,并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财务、项目管理制度。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工程招投标,规范招投标程序。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持续整改巩固成果,深化整改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筹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二是坚持常抓不懈,不断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运用好本次巡察整改的成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局内部规范建设,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三是加强班子合力,为干事创业提供不竭动力。问题整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工作,局党组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79-89133312,邮政地址:金华市青春路393号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邮编:321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czfj1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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