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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预算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2-03-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3-22 15:09:25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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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1、承担全国性或跨省域的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病防控等作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干预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

    2、承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工作。

    3、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评价疾病与卫生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承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与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承担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   

    6、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和疫情处置等,根据响应等级开展疾控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二、2022年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504.39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504.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1.91万元,减少5%,主要是疫情防控等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29万元,占76%;政府性基金收入601.11万元,占24%;

    (三)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504.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1.91万元,减少5%,主要是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5.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20.27万元,占37%;日常公用支出108.91万元,占4%;项目支出1475.22万元,占5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4.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601.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5.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1.11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0。

    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6.11万元,减少22%,主要是疫情防控等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9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1715.34万元,占9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4.65万元,占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护理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4.24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795.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素养监测、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843.7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新冠等)艾滋病防治、精神病防治、慢性病综合干预、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控等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5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离休人员医保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免疫规划冷链补助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0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1.1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24.22万元,增长240%,主要是婺城区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经费等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01.11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4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预防接种工作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61.1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疾控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79万元,下降 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主要用于接待中心项目业务开展工作督导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项目等工作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应急专用车辆的预算申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主要原因是业务公车运行费用预算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婺城区疾控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婺城区疾控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婺城区疾控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4.11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公共卫生中属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公共卫生中属于重大卫生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老养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