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2-12574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2-03-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日期:2022-03-18 15:45:59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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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区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区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区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区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区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区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管理、服务婺城区各建筑企业,共享行业信息,提出建筑企业管理建议,维护建筑工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2年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8.52447万元。

    (二)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8.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5.26%,主要是人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52万元,占100%  (三)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8.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增长5.2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10万元,占88.82%;日常公用支出5.42万元,占11.1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8.5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

    (五)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5.26%,主要是人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万元,占7.58%卫生健康(类)支出2.16万元,占4.46%城乡社区(类)支出38.04万元,占78.38%住房保障(类)支出4.65万元,占9.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8.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4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一级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