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2批结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金华市华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仁,霉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金华市御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都市稼园豆奶,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30885-2014《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1、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3日向金华市华翼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PD2021152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不合格批次南瓜子仁生产总数为1189罐,产品成本是4.7元/罐,销售价格是4.99元/罐。当事人违法生产的南瓜子仁货值为5933.27元。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4日向金华市御源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70031643518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日的都市稼园豆奶。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7日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1批结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华市婺城区连家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连家超市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2月17日向金华市婺城区连家超市送达了编号为XC2233070230533002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批次柿饼已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