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我局拟定了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骨灰堂格位和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关于确定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骨灰堂格位和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关于确定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骨灰堂格位和
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乡镇: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骨灰堂格位和公墓墓穴使用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公墓是指:婺城区民政部门利用上级专项债和本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涉及全区15个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的骨灰堂、骨灰墙和墓穴。(具体名单见后)
二、核定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公墓使用费标准为:
(一)骨灰堂格位使用费单格850元,双格1700元;
(二)墓穴穴位使用费单穴5700元,双穴8300元。
三、上述标准为使用费基准价,可上下浮动20%收取;使用费已包含20%预留维护经费,预留维护经费应足额提取,不足的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予以补足,预留维护经费应单独建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四、以上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婺城区生态安葬点建设项目名单
(共15个)
唐村生态陵园(罗店镇),栅川骨灰堂(乾西乡),青梅里骨灰堂(竹马乡),小青龙节地生态安葬点(雅畈镇),福位山陵园、雅干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杨梅园生态陵园(安地镇),天河公墓二期(白龙桥镇),琅琊徐骨灰堂(琅琊镇),蒋堂镇骨灰堂(蒋堂镇),长山乡迎龙岗生态公墓骨灰墙(长山乡),周村节地生态安葬点(沙畈乡),上阳村将军形节地生态安葬点(塔石乡),祝村节地生态安葬点、大立元生态公墓(莘畈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