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2-01 09:50:33 来源: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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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原国土资源厅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将治理范围擅自缩减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且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2018年底前完成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任务,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1、压实责任,有效推进工程实施。区政府加强领导,区资规分局做好业务指导,相关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明确;2、多举措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多渠道争取政策助力治理工程实施,按自然复绿和工程治理两种方式分类整治;3、明确限期整改时间推进工程实施。按治理方案编制、政策处理、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及验收等分阶段、有序、规范推进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经多部门和专家对废弃矿山治理工程现场核验,婺城区5个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均通过区、市两级验收,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共7天(按工作日算)。

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9-82363489

联系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