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一件事”问答】关于同一项目中的合并采购

日期:2022-11-29 10:46:56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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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一项目中的合并采购。

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目的是防止发包方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其中“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是指根据项目实际,以及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符合科学性、经济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项目中适宜放在一起进行采购的同类采购项目。

(来源:住建部、国家发改委、采购学园、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