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61N/2022-47229

  • 主题分类:

    司法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政府机关

  •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司法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2-06-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2-11-12 15:53:05 来源: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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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落细落实,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区司法局定于6月29日(周三)举办2022年度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时间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

    婺城区开发区

    6月29日

    上午9:00前

    6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2:30

    6月29日

    下午2:30-4:00

    注:中午就餐在浙江师范大学师大人家餐厅

    二、培训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24幢一楼报告厅。

    三、考试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26幢101、103、104、105、106教室。

    四、培训考试人员

    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持证条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录用,或者目前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已报名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培训考试内容

    乡镇(街道)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详见《关于组织2022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婺城区各乡镇(街道)在报名人员中确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姓名、联系电话报区司法局郑俊琪处。开发区参训人员管理工作由开发区组织安排,各乡镇(街道)确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姓名、联系电话报开发区党政办法制科。

    (二)本次培训目的是提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顺利通过2022年度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按时报到参加培训。本次考试,市司法局将派员巡考。

    (三)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凭“浙师大培训人员通行卡”(通行卡请各乡镇(街道)于6月27日(星期一)到区司法局737办公室领取,开发区由党政办法制科发放)、本人身份证,并持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统一从南大门进入浙江师范大学,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68号。因学校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参训人员尽量拼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本次参训人员须承诺:

    1.至本日起14天之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没有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2.至本日起14天之内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等不适状态。

    如有上述旅行(居住)史、接触史或相关症状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婺城区联系人:郑俊琪 ;开发区联系人:于知鹭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