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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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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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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乾西乡政府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2-11-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11 14:52:15 来源:乾西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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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乾西乡工贸区块城中村改造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13号)、《关于金华市区2021年度城中村改造高层公寓式安置指导价的意见》(金市建〔2021〕209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金市建〔2021〕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征收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征收范围为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详见项目红线图)。

    三、房屋征收是如何补偿的?

    征收范围内的建筑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建造房屋重置价结合房屋成新率及装修情况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工贸区块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

    四、房屋补偿面积是如何来认定?

    1.被征收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载明合法建筑面积的,以该有效权属资料载明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定房屋补偿面积和宅基地面积;

    2.被征收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未载明合法建筑面积,但载明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的,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计算房屋补偿面积,宅基地面积按载明合法建筑占地面积确定;

    3.被征收房屋无《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的,以有效建筑审批资料批准的建筑占地面积结合批准的建筑层次计算房屋补偿面积,宅基地面积按有效建房审批资料批准的建筑占地面积确定;

    4.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或由于历史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已建房,但未办理有效权属资料的,由实施单位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认定处理。

    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

    1.对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时相关约定进行补偿。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原则上不给予补偿,违法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

    2.对于其它必须拆除的地上、地下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包括水电、通讯、道路、桥梁、管线、市政水利设施、水井、水塔、围墙等按相关规定经评估后予以补偿。

    六、搬迁费是如何计算的?

    1.搬迁费。被征收人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每户1000元标准补偿;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在每户补偿1000元的基础上,超过部分每平方米增加2元。

    2.选择公寓式期房安置的,搬迁费按二次计算。

    七、临时安置费是如何计算的?

    被征收人选择公寓式安置并自行解决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费按合法建筑面积每月7元/平方米计算,按期腾空的再给予每平方米2元/月的补助,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至安置房通知可交付之月计算,补助最多不超过36个月;逾期超过36个月未交付安置房的,按照临时安置费最新标准及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除房屋评估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外还有哪些补偿费用?

    1、电视、电话、宽带移装补助费:电话、宽带移机补偿108元/门(条);有线电视补偿50元/户。

    2、水、电设施补助费:拆除住宅的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户自行安装水“一户一表”的,凭自来水公司出具的证明按700元/户补助。拆除住宅的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户自行安装电“一户一表”的,凭电力部门出具的证明给予补偿: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的按700元/户补助;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期间安装的按620元/户补助;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的按240元/户补助。征收范围内动力电的关停搬迁损失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空调移机费:柜机490元/台;挂机310元/台。

    4、热水器拆装补助费:太阳能热水器800元/只,燃气、电、空气能热水器210元/只。

    5、管道煤气初装费补偿:2020年1月1日前安装的每户补偿2500元,2020年1月1日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1500元。

    九、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并能按期签约和腾空的被征收人,有哪些奖励?

    1、房屋评估调查奖。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实施单位及评估公司做好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户。

    2、房屋签约奖。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3、房屋腾空奖。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并交付钥匙,未造成被征收房屋结构破坏,门、窗齐全,水、电、管线保持原样,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十、安置方式与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安置方式分为货币安置、高层公寓式安置两种方式,由安置对象以户为单位自主选择。

    (一)货币安置标准:安置户自愿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原则上按现有合法建筑重置价1:3(含原房屋重置价补偿)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公寓式安置标准:以人均住宅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为基准,最高不超过1:4.3(每户限额占地面积与公寓式安置房建筑面积之比)确定公寓式安置房建筑面积,即人均107.5平方米。

    (三)安置房货币化回购安置标准: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确定后扣减安置房建安工程价和15%的土地出让金。货币化回购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安置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比安置建筑面积多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置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比安置建筑面积多的,超出部分按重置价(不包含装修及附属物)的3倍进行补偿(含原房屋重置价补偿)。

    十二、在本村本人名下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如何补偿安置的?

    在本村本人名下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按现有合法建筑重置价格(不包括装修及附属物)1:3 的标准(含原房屋的重置价补偿)给予补偿。也可按市政府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小高(高)层公寓安置指导价的综合价购买安置公寓房,购买标准按该户拥有的合法产权房屋占地面积计算,占地面积与购买公寓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1:4.3,但每户计算占地面积最高不超过75平方米,少于75平方米的按证载或经认定可按政策处理的占地面积计算。

    十三、村集体的房屋如何补偿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律按现有合法建筑重置价格1:3的标准给予补偿。其房屋认定,应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用途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为准。

    十四、非住宅房屋如何补偿的?

    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应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的用途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财税等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非住宅房屋按同类同地段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予以合理补偿。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的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十五、“住改非”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凡按规定程序认定为集体土地上“住改非”的房屋,其“住 改非”部分的补偿按重置评估价提高不超过 30%执行。

    十六、安置地块在哪?

    安置地块位于工贸区块内(易通路地块,详见用地红线图)。

    十七、安置对象如何确定?

    (1)实际在册并享受村民待遇且符合宅基地建房审批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属就地农转非且符合宅基地建房审批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服兵役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现役义务兵、初级军士;

    (4)入学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服刑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狱服刑人员。

    十八、特殊情况安置人口按以下原则确定

    (1)已婚未育家庭可增加1个安置人口;已生育一孩(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家庭户,可增加1个安置人口

    (2)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未满60周岁未婚未育,符合分家立户条件的人员,经乡镇确认,可按3人安置人口计算;

    (3)蓝印户口人员,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可计入安置人口,但不得单独立户;

    (4)离婚家庭,按原家庭人口状况确定;

    (5)已享受征收政策公寓式安置或宅基地安置的人员,不得再次计入安置人口;

    (6)挂靠人口不作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计入安置人口;

    (7)户口在本村的公务员、正式编制事业单位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中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不计入安置人口。

    十九、安置房房款是如何结算的?

    1.安置户选择公寓式安置的,安置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价格按金华市区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小高(高)层公寓安置指导价的建安工程价执行。

    2.被征收人不属安置对象的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价格按金华市区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小高(高)层公寓安置指导价的综合价执行。

    3.高层公寓安置的,应找补市场评估价确定的楼层差价。因户型关系超出安置标准面积,超出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含)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的80%收取房款;超出面积大于8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根据市场评估价收取房款;因户型关系不足安置标准面积,不足部分按安置房找补单价给予回购。 

    二十、附房、阁楼、车位如何购买?

    车位(库)、附房、阁楼等不计入高层公寓式安置面积,按市场价购买。每户可按市场价的50%优惠购买一个标准车位,其余车位(库)按市场价购买。

    二十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产权凭证;

    (二)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具合法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水、电设施及电话、宽带发票、有线电视用户证等。

    二十二、补偿款结算

    1.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

    被征收人按规定时间内评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验收交付钥匙后10个工作日结清所有奖励和补偿款。

    2.选择公寓式安置方式的:

    被征收人按规定时间内评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及评估奖、签约奖、搬迁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验收交付钥匙后10个工作日领取腾空奖、临时安置费及其他补助费。

    二十三、领取拆迁补偿款应携带哪些材料?

    (一)被征收人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腾空验收单等。

    (二)提取个人补偿款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出具合法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产权凭证的原件,由征收部门收回并注销。

    二十四、安置人口计算截止时间

    安置人口计算截止时间为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签约截止日内符合计生政策出生且户口落实的、婚嫁、死亡人口计入安置人口。)

    二十五、安置房上市交易

    安置房可依法交易,具体交易办法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解释权

    本政策解读未尽事宜由长湖湾片区乾西乡工贸区块城中村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