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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招投标法两次流标后的处理方式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后可以不再招标,由招标人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自主选择中标人,或者可以继续公告,公开进行再次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来源: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