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等,结合我镇职权职责,现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一)执法机构: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镇人民政府。
(二)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
(三)联系方式:0579-82218208。
二、执法范围
(详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事项目录公示)。
三、执法人员
(详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公示)。
四、执法对象救济渠道和时限
(一)陈述、申辩
受理机关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听证
符合听证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由执法机构按规定程序召开。
受理机关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复议、诉讼。
受理复议机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受理诉讼机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或兰溪市人民法院,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五、举报统计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举报:0579-82218208。
(二)邮件举报:收件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邮编321005。
(三)来访举报: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
六、投诉统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投诉:0579-82218208。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邮编321005。
(三)来访投诉: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