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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推送,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推送,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成品库内抽检的葵花籽(甜橙味),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为2210930501。
吉安县凤凰镇华荣超市销售的标称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焦糖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为(2022)GJZ4-00045。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23日向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22109305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葵花籽(甜橙味)20箱,共计100公斤,货值2300元,已销售20箱,召回0箱。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向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2022)GJZ4-0004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葵花籽(焦糖味)50箱,共计250公斤,货值3500元,已销售50箱,召回0箱。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的上述两次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