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婺城区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多种载体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办理并答复。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信函申请数17个、网上申请3件,均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各科室供稿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严格审核内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橱窗、窗口电子屏等方式,拓宽信息发布面,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方位发布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检举,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正确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2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1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8 | 2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创新性;
2.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重视,对相关文件规章条例学习不深,对公开信息的质量把关不够细;
3.政务信息公开的未专人专职,更新内容效率不高。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 可感的方式解读,加强政民互动。
2.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加强工作人员配备,积极组织参加培训,提高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能力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wuch.gov.cn/art/2022/1/7/art_1229182207_3945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