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播放
重播
朗读
近日,金华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三档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230元、260元分别调整到230元、260元、280元,分别提高40元、30元、20元,这是我市从2010年起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9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本次调整惠及全市56.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全市年增加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收入2.23亿元,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