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0W82703B/2022-0028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

    婺城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22-01-10 10:35:18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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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治水、治气、治土的要求,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行动,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以开展环境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利剑1号”、危废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绿剑1号”、“绿剑2号”、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八大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2人次,检查企业785家,发现环境问题254个,已立案处罚16家,处罚金额143.831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查封扣押14家,移送相关部门6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涉刑3起,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3件、移送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1件)。

    一、深入开展专项及日常监管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和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至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78人次,检查企业340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07个,其中涉气35件,占比17%,管理制度落实方面问题112个,占比54%,涉水7件,占比3%,涉固(危)废53件,占比26%。截至目前已立案处罚4件,罚款33.4万,查封扣押13件,其中包括查处了婺城第一起借助“VOC走航监测技术”及金华市首例因违反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环境违法事件。

    二是开展“绿剑”执法专项行动。为巩固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加快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整治提升,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应省市级生态部门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举一反三“绿剑”执法专项行动,此次“绿剑”专项行动以“百日攻坚”重点问题、发动群众有奖举报等为线索,以重污染行业及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为原则,全面清查整治环境问题,助推省级环保督察高效推进。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97家(其中涉VOC企业8家),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发现环境问题21个,立案2件,督促整改问题17个。

    三是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检查。为严厉打击ODS违法生产、使用、销售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我区涉ODS的企业有3家,其中1家聚氨酯泡沫企业(金华金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家工商制冷企业(浙江阳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豪瓦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查发现1家企业未对冷媒物质进行备案,已联系污防科督促其完成整改备案,检查情况以总结的形式上报到市局。

    四是全面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是已由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设置并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大队每位执法人员都有67家检查任务。11月份,与区卫计局完成了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3家,截至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公示。

    二、强化联动实践凝聚改革合力

    一是积极探索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建立线索传递,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协作机制。根据<婺城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以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为切入点梳理制定了“工业废气、废水”,“工业固废”,“畜禽养殖”监管执法协同机制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消除了监管盲区和重叠区,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向公安部门移送刑事线索3起,向住建部门移送环境问题线索1起,并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环境违法线索3起。二是联动执法打出“宣战拳”。今年10月联合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及属地乡镇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排摸企业51家,发现13家低小散”企业(作坊),厂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消防及环保设施空缺等现象较为突出,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督促企业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婺城区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作用,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统筹组织联合执法监管活动,并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合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危废和辐射源设置了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联合市级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开展了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检查”,形成充分合力,全面提升执法力度。

    三、开展公安、乡镇联合执法检查

    今年5月以来,我局会同婺城公安分局、区纪委、蒋堂派出所、白龙桥派出所等乡镇街道,对白龙桥原振兴砖瓦厂填埋污泥、蒋堂镇杨梅垄填埋污泥、白龙桥马海地倾倒危废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将上述三起涉刑案件移送公安进行处理。

    四、加强企业工作帮扶做好问题整改

    我局把帮扶联系企业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为严格落实2021年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我们分别采用 “走出去”和“请进来” 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化环保服务活动。一方面大队配合市局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今年以来,提供咨询服务11次,为金华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解决环保问题7个。另一面局领导班子牵头带队,深入企业实地一线,带领局精干力量以及党员上门为企业服务。今年9月中旬在省、市两级开展规上企业帮扶指导工作的情况下,王纪东副局长亲自带队到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个。

    五、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环保共识

    全面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实现各镇(街道)及相关企业全覆盖,截至目前,分批次组织婺城区18个乡镇街道36位环境监管网格管理员及500余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召开了企业环境管理培训会。会议主要对“企业环保合法合规生产经营与管理”,“环境违法行为和后果”,“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新固废法”等几大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并强调,各工业企业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学习,要守法经营,依法生产、合法排污,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要提升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件数

    罚没金额(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281

    273

    16

    143.83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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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