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金委办发[2021]36号)要求,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我区拟遴选一批有资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现就做好遴选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遴选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要遵循公益性原则。
(二)公开性原则。遴选工作具体由区“双减”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遴选非学科类项目清单、资质条件、遴选程序、薪酬标准和入围名单等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主性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向区“双减”工作专班提出申报,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四)动态性原则。入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定周期内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课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课酬。根据“金托管”信息监管平台满意度调查情况和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准入条件
(一)办学资质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
2.在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已备案。
(二)师资配置
1.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
2.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
(三)培训课程
1.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必要时进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
2.有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
(四)信誉实力
1.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
2.做到规范办学,无被投诉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等情形。
3.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满意度较高。同等条件下,培训机构有相关获奖经历优先。
三、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自主申报,填写审批表,提交机构资质、荣誉证书、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师资配备、非学科类鉴定结论等材料。材料递交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联系电话:82487087。
(二)学校推荐。符合资质的、曾在婺城区学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且效果良好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可以由区属各中小学推荐,材料申报受理同上一条。
(三)专家审核。婺城区“双减”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白名单”及培训项目,向社会分批公布,接受监督。
四、进入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学校点单、家长认可、集体决定。各中小学联系实际需求,从“白名单”中自主点单,并经参与学生的家长代表认可,学校集体研究,最终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学校要和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机构(组织)和参与服务人员造册,提交区“双减”工作专班备案。
(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
(三)风险管控。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四)质量评估。通过“金托管”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各学校要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个性化课程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不再参与该学校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入围机构(组织)一学年中没有实际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经公示后退出入围名单。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教育局要协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并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成效作为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附件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审批表
附件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材料清单
金华市婺城区“双减”工作专班
2021年9月3日
附件一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
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审批表
申报方式:□自主申报 □ 服务学校推荐 | |||||||
培训机构或公益性组织名称 | 地址 | ||||||
法人 代表 | 注册 资金 | 审批部门 | 联系方式 | ||||
申报项目及师资情况 | 项目1: | 师资情况: | |||||
项目2: | 师资情况: | ||||||
项目3: | 师资情况: | ||||||
项目4: | 师资情况: | ||||||
收费 说明 |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说明。) | ||||||
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自主申报 或学校推荐理由 | 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或推荐学校(公章) | ||||||
区“双减”工作专班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备注:1.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项目收费要体现“公益、让利、透明”的原则,对市场收费与课后服务收费进行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2.该办法属于试行阶段,收费及课酬等问题最终以上级部门文件准。
附件二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份数 | 备注 |
1 |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审批表 | 3 | 原件 | |
2 | 营业执照 | 1 | 复印件 | |
3 | 培训项目 | 包括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须提供一个培训周期材料 | 1 | 原件/复印件 |
4 | 师资情况相关佐证材料 | 包括教师资质、外教工作许可证等材料 | 1 | 复印件 |
5 | 机构实力信誉的相关佐证材料 | (可选交) | 1 | 复印件 |
6 | 机构拟提供的其他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
说明:1.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为二页以上的,还需加盖骑缝章。 2.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后,与申请表一起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