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婺城区卫生健康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一、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主要包括:
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的内容
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婺城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2、婺城区卫生健康局领导信息;
3、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4、婺城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文件;
5、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任免;
6、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财政预决算;
7、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公示公告;
8、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动态。
(三)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婺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开设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婺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另以“健康婺城”微信公众号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途径予以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财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婺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具体依申请公开范围按《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受理向婺城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4楼;联系电话:0579-82225108;邮政编码:321000。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七、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u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申请表》。具体申请方式暂时有两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寄送单位: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寄送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4楼,邮编:321000,联系电话:0579-82225108;传真号码:0579-82225638。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荐采用邮政企业寄送信函。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婺城区卫健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婺城区卫健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