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婺城”建设,加快我区林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批准“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浙政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1758/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宾虹西路2666号南楼208,邮编:32102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2503459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章俊杰 联系电话:0579-82338762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