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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好,在浙江开创电器有限公司生活区有很多野狗,已经有好几个员工被咬了,我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在在厂里,请处理”。白龙桥中队执法队员接到应急联动报警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对浙江开创电器有限公司生活区的野狗进行抓捕收容,第一时间为当事人解决狗患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犬类管理,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定期开展犬类整治行动,在进行严格管控的同时,全辖区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观念深入人心。
饲养犬只时,需要严格遵守犬类饲养的有关规定,为犬只办理狗证、狗牌并及时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按时注射相关疫苗,出户遛犬时应使用束犬链牵引,做到规范养犬。白龙桥中队执法队员在早、晚间遛狗时段,加强对万泰广场、区政府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遛狗情况巡查,并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发放《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告知书,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发现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及时纠正、教育及处罚。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定期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捕犬人员,对辖区内流浪犬只进行捕收容,最大化减少流浪犬只对市民正常生活的侵扰。并且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建立犬类整治长效机制,逐步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力促养犬规范化、遛犬文明化。
本次犬类整治行动,白龙桥中队共抓捕收容流浪犬6只,劝导、处罚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28起。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会继续将犬类管理落实落细,做到教育和处罚有机结合,形成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流浪犬只管理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