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婺城区白龙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日期:2021-08-30 15:11:28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婺城区白龙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以金市农【202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工程总概算2567.56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1283.78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其中I标造价约755万元人民币,II标造价约724万元人民币,III标造价约777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为田间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灌渠56条,总长15590m;建设排渠45条,总长12755m;设置闸门45处,设置下田坡道70处,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泵站1座,改造泵站1座,埋设输水管道540m。建设田间道64条,总长23260m;建设生产路13条,总长3015m。I标涉及怡村、让长、龙蟠、雅姜、清潭、天姆山6个行政村II标涉及古方、白沙、后童、白龙桥、下杨5个行政村III标涉及上下邵、新周家、董村、郑岗山、楼家、滨江6个行政村。项目实施后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463亩。(详见施工图纸,具体做法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 招标范围:各标段图纸范围内的田间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等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白龙镇;

2.4 计划工期:I标为    历天,II标为     历天,III标为    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105月、202106月、202107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以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相关材料】,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且企业未被“信用浙江”列入黑名单;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1投标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浙水建〔2013〕31 号文规定,应在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并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3.5.2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各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只可中一个标段,即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竞标;本项目先评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含资信标及资格审查资料),再评商务标(先评I标,再评II标,最后评III标)。

3.8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工程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如本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的,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开标室(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附楼3楼开标室),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标现场;

5.2 邮寄方式: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 369 号瑞唐国际附楼 3 楼开标室)、收件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为张翼 、联系号码为15057975242,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352409/index.html)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电话:0579-82487077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579-8233800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镇            地址: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B1-501

联系人:张翼                          联系人:王健伟

联系电话:15057975242                 联系电话:18867569058         

                                                        2021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办理CA锁婺城区模块扩充(注:2019年8月1号之后实行线上办理CA锁,不接收线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步骤详见以下公告: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gcjytzgg/40624.htm),才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82487077联系,开标时准备好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缴纳单回执),以便核对缴纳信息。

扫黑除恶举报:
如有发现以下涉黑涉恶情况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1、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阻扰施工等软暴力手段,强包强揽土石方、附属设施等工程,强买强卖、垄断砂、石、水泥、商品砼等建材,强装强卸、强迫他人供货或接受服务。
2、以强制、威胁等手段扣押建造师等各类注册证书并限制相关人员流动。
3、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煽动闹事、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殴打施工人员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阻扰正常施工。
4、在项目建设中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实施敲诈勒索。
5、虚假招投标、恶意竞标、恶意围标串标以及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6、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的暴力讨薪、聚众滋事、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
7、其他涉黑涉恶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579-82337419    0579-82307732
举报邮箱:498615664@qq.com

公示文件.doc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