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特 别 提 醒
近期,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是针对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现象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培训机构治理的工作方向。
《意见》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健全作业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金华市作为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试点地区,接下来将重点围绕“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和“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新学期即将到来,三条“特别提醒”请广大家长收好:
01
慎重选报培训课程
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意见》规定,全面加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学科类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非学科类包括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希望家长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
如果确需参加的,应选择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在缴费时,不得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退费纠纷。同时,必须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缴费。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非学科类 (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慎重选报。
02
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03
家校协同护航成长
区教育局围绕减负提质目标,将加强作业管理、提高学校托管服务水平,欢迎家长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家长可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579-82319871。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们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建立和谐的家校共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