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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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发改局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1-08-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发改局

    朗读

  • 机构名称:婺城区发改局
  • 负责人:陈英
  • 联系方式:0579-82306722
  • 办公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 邮箱地址:jhwcqfgj@163.com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机构职能:

    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区参与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实施全区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六)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做好人才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的衔接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定价目录,按权限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

    (八)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九)负责全区基本建设以及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按分工做好区域范围内的省、市、区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性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统筹全区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参与各平台、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区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六)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乡村振兴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牵头落实与对口县(市、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研究制定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承担电力运行管理、电力电量综合平衡,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建立煤电油气运等能源要素保障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保障政策和措施。承担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建设。负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全区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与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规模的调查、测算工作。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根据区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综合计划科(挂地区经济科、信用发展科牌子)。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承担区级各项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对外开放、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口工作,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研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及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公共信用档案。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承担区信用婺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综合改革科(挂服务业科、能源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能源发展、绿色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指导全区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编制审核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及火电、热电联产、电网、新能源、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负责能源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建设。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核准的上报工作。承担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研究分析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承担全区企业债券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承担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区项目向上争取各类资源要素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承担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按权限办理民间投资项目及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各阶段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按权限配合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分工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

    (六)价格科。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区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格项目成本调查和监审。组织开展全区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组织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实施价格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