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对浙江亦可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相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后评审合格,拟予以核准浙江亦可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2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身份证信息。
来信请寄: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
邮编:321025 电话:82337419 82307732
联系人:陈妙君 张小双
附件:经评审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日
经评审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共1家)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内容 |
1 | 浙江亦可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