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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1-07-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21-07-02 09:35:53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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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金华市婺城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根据《金华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区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消防事业平稳发展,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亿元GDP火灾损失率均控制在市控指标内,实现了“十二五”发展预期目标。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得到落实,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主动作为”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一)“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深化“五位一体”建设,基层所有乡镇(街道)、派出所都建立了消防工作站和消防工作办公室;依托综治网格,将消防监督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推广运用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日常业务培训,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基层排查、整治消防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健全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布曝光、举报奖励等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职能,先后开展“清剿火患”、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全区现役消防站1个,新购置消防车1辆、消防装备1000余件,新建志愿消防队6支、微型消防站61个。

    (四)社会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推进消防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消防)托管,探索引进中介机构破解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瓶颈制约;将消防工作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五)消防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已在建设中,有望201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位居全市前列。

    “十二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较薄弱,还存在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安全需求、消防宣传机制不完善、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培训进度缓慢、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全区面临消防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全区上下必须不断创新,为营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出谋划策,以此提升消防执法形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筑火灾事故防控体系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为根本,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新需求,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程,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保持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保底线、走前列,为推进“平安婺城、法治婺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消防事业发展,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坚持防消结合原则。将火灾预防与火灾扑救有机结合,突出预防为先,强化源头管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职责明晰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违法行为。

    4.坚持科技驱动原则。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方式,普及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1.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全区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33以内。

    2.火灾防控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智慧消防”建设成果得到广泛运用,依法治火的格局初步形成。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市、城镇消防规划全面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全面纳入城乡规划并同步实施,覆盖城乡的消防基础设施布局基本形成。

    4.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快速发展,合同制消防员充实灭火一线,全面缓解现役警力不足问题;综合应急救援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5.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升。拓宽消防宣传途径和手段,建立灾后消防宣传模式,全面建立区、乡两级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显著提升,在“十三五”末期达到80分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领导责任。根据区级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考评体系,切实将消防安全目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规范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每季度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建立火灾事故分级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并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建立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其他政府部门按照职责严格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

    3.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实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站逐步配备事业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2017年上半年,完成城区街道消防工作站专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配备。2017年年底前,消防工作站专职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5人。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网格化管理标准,出台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开展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实现与平安综治系统的有机融合。2017年上半年,已推广平安综治系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50%,2017年年底前应用率力争达到70%,2018年应用率达到90%以上,“十三五”末期应用率达到100%。

    4.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按照“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失信惩戒。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规定落实“六加一”措施,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鼓励、支持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5.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制度,督促履行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消防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每起亡人火灾、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以及有影响的火灾,及时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制定整治工作规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分时段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和完善隐患排查、督改、通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整改火灾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2.推进区域(行业)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全面推广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配合城市改造规划,优先规划改造城镇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消除辖区内已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并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挂牌、整治工作机制。严格源头管控,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产生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3.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治理。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标准、督办程序、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相关要求,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建立和实施省、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工作机制,明确督办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抓好跟踪落实。

    (三)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2017年上半年,完成区级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和修编。2017年年底前,有条件的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应全面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2018年,所有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加强规划间的统筹衔接,强化规划的实施刚性,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分解落实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健全和完善消防规划实施工作的评估机制。

    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消防水源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的原则,在编制市政道路建设规划时同步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对新建道路做到同步建设;对历史欠账以及老旧城区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的,要制定补建方案;加大对现有市政消火栓检查、维护和保养的频次,确保完整好用。对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予以重点建设,改造供水设施,扩大管网通行容量,建设取水平台和引水设施,提高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的利用率,形成市政供水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2017年上半年,在主城区内河流两侧分别建设消防专用取水口或引水设施。2017年年底前,在火灾防控任务重、市政水源缺的工业园区、化工聚集区、化工企业周边的天然水源,建设消防专用取水口或引水设施。

    3.推进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和建设消防站,逐步提高普通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密度。加快推进白龙桥消防站建设进度,力争在2020年全区范围内至少建有2个以上(含)消防站。

    4.强化消防装备建设。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十三五”期间,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装备的基础上,新建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白龙桥消防站)增配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或云梯消防车等装备;现有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配备多功能主战消防车、中(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等装备。加强攻坚装备和专业装备配备,根据实际加强用于火灾等事故救援的工程机械设备配备。加强首战车辆配备,消防站主战消防车要全面实现多功能化,具备独立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及破拆、救生、照明、排烟、登高等基本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城市政府专职队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政府专职队应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配齐车辆装备。随着交通道路日益拥堵和城中村道路狭窄的情况,消防站还应配备短轴距、通过性能好的轻型消防车。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十三五”期间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力争达到4.63万元/人的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分别按45人和25人计算,特种防护装备按站配备的项目分别按4个班、3个班计算,普通消防站选配项目参考特勤消防站,确保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配全防灭火装备器材,增加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数量,购置有毒气体探测仪、生命探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投入新建消防站所需器材总费用的10%作为器材的更新和增补费用。

    (四)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依托区级应急联动平台,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各类重大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开展区域性、大联动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2017年,设立综合应急救援数据信息查询平台,实现联动单位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强化消防灭火救援攻坚能力。优化特勤队伍构成,强化专业型攻坚班组建设,实施专业队伍区域规划,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备专业装备,开展专业训练。2017年,依托消防大队按照辖区灾害事故主要类型组建相应处置专业队。

    3.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原则,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25人,构建合同制消防中队、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村)志愿消防队,加快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按照现役消防执法干部和消防文职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合理配置消防文职人员。加快开发统一调度系统。2017年,各县(市、区)要将辖区内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享受事业人员同等职级工资待遇或解决事业编制。2017年,完成10支千人以上村志愿消防队建设;2020年,完成所有乡镇、村志愿消防队建设。

    (五)创新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手段

    1.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探索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和“个、微、小”企业消防安全托管模式。运用消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等制度,重点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大力培育社会消防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实现消防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

    2.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2017年上半年,完成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在全面开展社会单位“一懂三会”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般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分行业、分区域的社会消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出台的乡镇(街道)委托消防监督执法指导意见,针对传统(古)村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3.加强“智慧消防”建设。落实《金华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强部门资源、平台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的智慧化水平。2016年,已配备4G单兵图传系统;2017年,建设PDT警用数字集群系统。2017年,依托金华市城市大数据平台和政务云,建设区级城市火灾远程监控中心等。2018年,升级PDT无线专网和建设LTE灾害现场信号覆盖系统。继续推广“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在社会单位的运用。探索消防员室内定位系统、单兵综合通信系统、综合智能指挥平台和仿真模拟训练系统应用。“十三五”时期,要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与已完成建设系统的融合,强化应用成果的功能拓展。

    4.推动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推动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对会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5.加强消防产品监管和消防科技研究。定期开展消防产品整治行动,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有效净化消防产品市场。强化消防重点领域和火灾高危场所火灾防控技术科技攻关,研究开发适用于火灾防治及事故调查的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火灾预防、预测、预警及处置能力。以应用为核心,深化技术革新,强化消防部队的科技应用,提高消防部队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单位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

    (六)创新社会化消防宣传模式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宣传教育难题。在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119消防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火灾事故灾后宣传培训模式,强化灾后对发生火灾所在社区(村)居民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2.丰富消防宣传教育载体。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面。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消防工作指示、要点、动态和不同时段的消防安全提示,多渠道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从娃娃抓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训”等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名新入学的学生有1册消防安全宣传读本且每学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每次军训落实“四个一”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三提示”宣传活动。屏媒运行单位将消防宣传标语、常识片、公益广告纳入播放内容,进行常态化播报。积极发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消防文艺作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17年创建不少于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在城区主要道路口设立消防专用公益广告牌。在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逃生疏散线路图、消防安全警示牌等。

    3.夯实社会消防宣传基础。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至少明确1名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担任的专职消防宣教员。推举“社区(村)消防平安大使”。2017年上半年,各社区至少聘任3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或义务消防宣传员。进一步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消防志愿者管理、服务、保障、考核和激励等机制,招募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3%。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17年上半年,已排查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所在的乡镇(街道)要建立固定场所、固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年底前,要建成设施功能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参观的体验式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励与相关部门、社会单位的社会实践基地合建)。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区、乡两级消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培训,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2020年年底前,确保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对各行业、人员和区域的全覆盖。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成立培训机构,建立完善考评机制。社会单位要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等具有职业资格人员的信息库。2018年年底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并定期开展持续教育。

    (七)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以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五项重点工程一览表

    工程

    名称

    总体目标

    主要建设时序

    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程

    通过达标创建,使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2017年上半年,完成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2017年年底前,分类别开展试点推广。2020年年底前,全面推行一般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

    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深化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良好格局。

    2017年上半年,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消防许可、执法数据与区信用办的实时共享。2017年年底前,消防工作站均配置专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开展实体化运作。2018年年底前,依托区级制定的进一步明确消防岗位职责意见和消防安全两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化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期末,实现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运用。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强化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监管”“智慧报警”“智慧处警”体系,实现火灾事故防范社会化和火灾事故扑救的信息化、科学化。

    2016年,已配备4G单兵图传系统;2017年,建设PDT警用数字集群系统。2017年,建设区级城市火灾远程监控中心、移动指挥平台和北斗智能定位平台,完成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2018年,升级PDT无线专网和建设LTE灾害现场信号覆盖系统。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等在社会单位的运用。探索消防员室内定位系统、单兵综合通信系统和综合智能指挥平台应用。“十三五”期末,加强与已完成建设系统的融合。

    社会化宣传培训工程

    拓宽宣传途径,丰富宣传手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局面,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分以上。

    2017年上半年,全区已排查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所在的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年底前,创建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个体验式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17年年底前,建立火灾事故灾后宣传培训制度,强化事后对发生火灾所在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2017年年底前,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具有职业资格人员的信息库。2018年年底前,实现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2020年年底前,人口超过5万或GDP超过35亿元的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基地。

    白龙桥消防站建设工程

    本着适用、经济、节能、环保的原则,按一级普通消防站规模建设,用房、设施和场地规划布局及配置要科学合理、功能完善、设施达标,便于执勤战备、业务训练、队伍管理。

    2017年上半年力争开工建设,2017年-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竣工、室内装修等附属工程建设,2018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统一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区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的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浙政办发〔201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行〔2012〕89号),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保障力度。同时,积极拓宽消防经费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金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实施跟踪问效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区消防大队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于2018年和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消防站、训练基地新建、    迁建汇总表

    2.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新建乡镇三级专职消防队、 村志愿消防队汇总表

    3.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消防车、船(艇)配置规划


    附件1

    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消防站新建汇总表

    区域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站名

    性质

    站级

    站名

    性质

    站级

    站名

    性质

    站级

    站名

    性质

    站级

    站名

    性质

    站级

    婺城区

    白龙桥

    消防站

    新建

    普一













    附件2

    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新建乡镇三级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汇总表

    区域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三级乡镇专职队

    千人以上村志愿队

    三级乡镇专职队

    千人以上村志愿队

    非千人以上村志愿队

    婺城区

    /

    /

    箬阳乡、沙畈乡

    10

    30%

    70%

    100%

    附件3

    婺城区“十三五”时期消防车配置规划

    区域

    消防站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车、船(艇)型

    类别

    数量

    车、船(艇)型

    类别

    数量

    车、船(艇)型

    类别

    数量

    车、船(艇)型

    类别

    数量

    车、船(艇)型

    类别

    数量

    婺城区

    站前消防站
















    白龙桥站(新建)

    中型泡沫

    水罐车

    国产

    1 

    多功能主战消防车

    全进口

    1

    重型泡沫车

    进口底盘改装

    1

    抢险救援车

    进口底盘改装

    1

    举高救援车

    全进口

    1







    举高喷射

    消防车

    进口底盘改装

    1







    注:本车辆购置计划根据各年度实际需求按最优方案进行配置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婺城新城区、仙源湖度假区、 浙中信息产业园管委会。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