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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1-07-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日期:2021-07-01 10:05:53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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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金华市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 “十二五”规划目标指标完成良好。“十二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五年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与“十一五”末期的2010年相比,2015年全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76%和56.52%,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范围内。

    2.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婺城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规定》等文件,制定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婺城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区政府与全区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3.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得到深化。积极推进“机械减人、自动化换人”工作,全区涉及高危工艺的危化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改造。“高门槛”准入限制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生产企业全部退出生产领域,关闭带存储零售的二级批发网点7家,零售点由原来的360多家减少到2015年底的34家,并采取“统一规划布点、统一专店直营、统一进货渠道、统一数字监控、统一日常管理”的措施。根据全区矿山开采现状及特点,每年制定相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矿山安全检查。全区矿山数量从高峰时的18家减至7家,所有矿山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三场所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完善分类、分区域的基础数据,动态掌握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对相关企业进行工艺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出租房屋、劳动密集型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展开。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工作载体。全面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已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361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标。

        5、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部署、同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诚信建设与标准化建设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提升工作效能,达到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经公示后,公布了第一批101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程序评估评定诚信等级,全面推进。

    6.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166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3家;共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合计1030份。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受理市民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举报投诉,有力查处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卓有成效。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宣讲20场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3000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20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4000人次,其他人员逾10万人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应急救援演练、警示教育、演讲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有效扩大了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

    但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也还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仍然不顺,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权威性不足,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格局中各部门的层次定位不明确、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不对称的问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技术落后,安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安监员多数身兼多职,“专人不专职”现象普遍,企业安全生产失管、漏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且乡镇街道安监队伍不稳定,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负责人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走在前列、共建金华”发展战略,牢牢把握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坚持共建共融共享共赢原则,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使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补短板、促均衡、增后劲,以崭新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共创婺城发展的新时代。

    (二)总体目标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表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详表

    分类

    序号

    指标

    指标值

    安全生产综合指标

    1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与2015年相比下降51%

    (控制在0.067以内)

    2

    各类事故起数

    与2015年相比下降15%

    3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与2015年相比下降15%

    4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与“十二五”期间总数相比下降11%

    安全生产行业指标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与2015年相比下降19%

    (控制在1.052以内)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与2015年相比下降27%

    (控制在1.701以内)

    7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控制在0.33以内

    8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控制在0.50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1. 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危险作业场所的现场管理。

    2.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高危行业安全行政许可,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研究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制度,加强过程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强企业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

    3.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并持续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的监管,提高达标创建工作质量。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持续改进。促进企业安全诚信建设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融合,以标准化建设达标为基本条件,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工作。推进安全诚信建设与信用建设相衔接,强化信用激励制约作用。探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融合,创新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二)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 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动镇街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

    3.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实行评估、分级制度,有针对性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发生较大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并采取相应的限制和制裁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通过加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非事故类案件查办力度,督促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依法监管转变,从经验型向技术型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逐步实现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1、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人员调配应向一线执法队伍倾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度,创新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式。提高安全执法的装备水平,根据经济发展和安全监管实际,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用车、检测设备设施、防护装备和执法办案经费。

      2、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计划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对乡镇街道进行委托执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

      3、加大非事故类案件查办力度。从过去围绕事故调查、被动执法的观念转换到积极主动执法、事故前执法的理念上来。做好执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案,争取群众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政治效果、行政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敢于亮剑,对于那些有重大隐患、屡查屡犯的以及拒不整改的企业和行为要敢于亮剑执法,敢于碰硬,以执法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安全监管

    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冶炼机械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依法行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1、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通过行政许可,促使企业在安全硬件设施方面达到安全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区域特性不再规划新的化工园区。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改造提升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按照属地分片包干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实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工程,重点治理油气管道穿越人员密集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与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交叉形成的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

      2、矿山:严格矿山准入安全审查,促进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最少服务年限等准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落实矿山安全发展规划,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露天矿山高陡边坡、采场外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顶板控制、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总局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淘汰设备工艺目录,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继续推广落实中深孔爆破、机械液压破碎、非电起爆等技术,加快推广撬毛台车、尾砂充填技术、地下采空区及露天边坡监测技术、凿岩台车、数字化矿山技术等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培训,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

    3、烟花爆竹:加强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4、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三场所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道路交通:深化对校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工作。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五同时”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设立违法超载驾驶人“黑名单”。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大力减少安全隐患路段。继续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实施临水崖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危险路段整治工程、危病桥隧修复改造工程。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和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十三五”期间,金华港港口、兰江航道、衢江航道、金华下游段航道将建成,船舶流量大幅上升,港口作业情况复杂,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危险货物卡口、检验、处置、救援等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选箱查验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不开箱”探测和扫描装置,实施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强化液体化工仓储集聚区本质安全,确保重大风险后果可防可控。

    6、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公路、港航、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遏制建筑事故上升趋势。积极推广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与信用网联动管理,大力推广视频监管技术、新型支模架应用。

    7、特种设备: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察和电子监管两个网络。实施电梯、高中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实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互动共赢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 合理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引导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补充,促使不具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主动寻求专业服务。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共领域、高危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的隐患治理。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服务需求和市场资源的共享对接。

    2. 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力量。进一步放开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加快发展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互联网+安全”创业服务等新业态。支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引导有条件的民营领军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发挥自身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在专业服务队伍培育等方面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3. 突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根据经济产业结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以及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将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职业病危害较重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工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确保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4. 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秩序。引入市场化竞争性选择机制,规范服务市场从业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管理,探索建立专业安全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抓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基础理论及方法研究,做好以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性能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为主要目的的安全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2、完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搭建安全技术研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宣传教育、危化品登记等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规范发展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作用。

    3、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视频指挥调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和涉危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法人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责电子档案、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区域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与区域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体系。

        1、建立完整的生产经营单位地理信息系统。创建完整的安全生产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包含生产经营单位的坐标、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相关理化特性、发生意外的紧急处置和救援措施、厂区及周边布局等应用服务的信息平台,以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各部门信息共享的需要。

        2、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整合利用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实现各部门的信息集成、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从而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和监控。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的建设,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不仅要考虑专业现场救援的工程抢险队伍,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建立有效的协调、指挥机制,将其他救援机构纳入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到资源共享,达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整体功能。

        4、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使演练常态化、习惯化。只有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救援的业务素质才是提高救援能力的根本。演练的目的一方面是检查预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对应急预案的缺陷进行诊断;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

        5、加强应急救援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和培训是提高应急救援业务队伍素质和提升公众预防突发事故意识的有效手段。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应急法规政策和有关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通过案例分析,认真总结应对突发事故的经验教训,定期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现场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形成有足够数量、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加强对普通民众、在校学生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公众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故的信心。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职责,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责任明确、载体多样、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柱。现阶段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必须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事故的发生。

        2、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充分保证所需资金投入,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专门规章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提取工作经费,保证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和培训工作投入。

        3、组织好企业的全员培训。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全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其他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规定进行。通过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使从业人员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区、乡(镇)两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管理方法,提高领导能力。依法组织安监人员的专业培训,到2020年,各级安监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使其能熟练掌握运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九)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法设置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和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以防治职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防范治理示范工程。

    1. 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治义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

    2. 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前期预防制度。安监、卫计、发改、经信、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部门间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机制,到202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从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3. 实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深化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行业的专项治理。开展化工、医药、建材、金属冶炼、水泥、木制家具制造、非煤矿山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 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十)保障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把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作为治本之策,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先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以及其他必要的财力、物力保证。安排项目、制定规划、组织生产,都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生产投入,并有足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可靠措施,做到及时到位不欠帐。

        1、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第20条的规定,维护法律权威,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在高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基础上,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

        2、加大国家财力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是国家的大事、社会的责任,除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安全投入责任外,国家掌握财力的部门应当更多的关注安全生产,增加投入。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公共需要,包括扶持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等。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保障本级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人员、装备和有效运转的需要,做到应提尽提、专款专用。

    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利用转型升级机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职责,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问责机制。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政绩在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保障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装备、经费的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各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联动机制。

    (三)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各级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行业、季节和重要节假日的特点,突出检查重点,定期加强高危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执法监察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四)建立资金保障措施  

        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安全领域。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信贷资本为依托、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

    (五)认真组织规划实施与考核评估 

        本规划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重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目标指标,积极推动规划实施,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重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区安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根据安全发展特点对规划进行调整,区安委办要对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