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新狮单元的建设发展,推进该单元的产业提升、配套设施完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新狮单元(ZX-10)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3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新狮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规划地块现场。
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邮箱:gtwcfj@163.com;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82368659。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4日
金华市区新狮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一、规划范围
由杭金衢高速公路、迎宾大道、环城南路、金盆街及规划玉屏街北延线围合而成,总面积约567.28公顷。
二、功能定位
金华市区城北区域集新型产业、多元生活服务、特色品质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三、规划发展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567.2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42.4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5.63%;可容纳居住人口6.0万。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十字活力街区、漫步绿脉网络、三坊主题生活”的空间结构。
十字活力街区:沿东市北街和桃园路打造“十字形”产城融合活力街区;
漫步绿脉网络:由城市生活性道路串连城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空间;
三坊主题生活:形成“乐学生活坊”“乐创产业坊”和“乐养生活坊”。
五、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97.2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比例36.3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66.2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6.11公顷,服务设施用地4.89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金华市委党校、新狮街道办事处、婺北人民法庭、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环城二小、四中玉泉校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金华六中、浙师大婺州外国语学校、何炳松墓,规划新建城北医院、片区体育中心、社区级服务设施综合体、一所小学、一所初中等,规划用地面积53.2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9.82%。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2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22%。其中商业用地0.22公顷,商务用地0.65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0.36公顷,均为现状保留。
(4)产业用地
规划新型产业用地42.9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7.92%。主要沿道院街及东市北街两侧分布,为原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发展以数字贸易、文创科创等为主的新型产业。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5.5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1.30%。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13.54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85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1.16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1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39%。其中供电用地1.48公顷,为现状保留110kV北郊变,在建110kV对岳变;通信用地0.03公顷,为现状保留的通信模块机房;环卫用地0.09公顷,为保留2座垃圾转运站。
(7)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30.1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99%。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08.06公顷,主要包括现状的环北公园、沿通园溪、回溪两侧公园,并新增五处街头公园;防护绿地面积21.77公顷,主要为北二环东路及环城北路沿线防护绿带;广场用地0.32公顷。
(8)公路用地
保留现状杭金衢高速公路用地8.33公顷。
(9)安保用地
现状保留安保用地9.52公顷。
(10)非建设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为现状回溪、通园溪、接力塘水库及农林用地,用地面积6.93公顷。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依托现有城市主次干道构成 “四纵、五横”的方格网道路格局,打造交通便捷、街道宜人的道路系统。规划城市道路网密度6.30km/km2,道路面积率为25.07%。新增公交首末站和公交枢纽站各1座;新增4个独立用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
七、六线控制要求
规划区内共涉及红线(道路)、黄线(市政基础设施)、橙线(公益性设施)、绿线(绿地)、蓝线(水域)。
(1)红线控制(道路):在衔接上位规划及道路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形成便捷通达的主次干路网络。环城北路:红线宽度73米,为快速路;北二环路红线宽度80米,为快速路;迎宾大道红线宽度63米,为主干路;东市北街红线宽度50米,为快速路;玉泉东路红线宽度40米,为主干路;冰壶路(次干路)向东延伸,红线宽度30米;丹光东路红线宽度拓宽为30米,为次干路;金盆街红线宽度30米,为次干路;芙峰街红线宽度拓宽为24米,为次干路;拓宽道院街、新业街、东升街,红线宽度分别为20米、16米、20米。[A2]
(2)黄线控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区内黄线包括110kV变电站(北郊变、对岳变)2座、垃圾转运站2座、通信模块机房,消防站、高速公路管理处、加油站、公交首末站,黄线控制面积4.13公顷。
(3)橙线控制(公益性设施):橙线主要为保留新狮街道办事处、婺北人民法庭、科贸学院、环城二小、四中玉泉校区、金华市委党校、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华六中、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婺州外国语学校,规划新建城北医院、片区体育中心、社区级服务设施综合体、一所小学、一所初中、幼儿园。橙线控制面积58.18公顷。
(4)绿线控制(绿地):绿线主要包括现状的环北公园,城北公园,朝真公园,沿通园溪、回溪两侧公园,并新增多处街头公园;防护绿地主要为杭金衢高速公路、北二环东路及环城北路沿线防护绿带,杭金衢高速公路防护绿地按后退道路红线50米设置(已建成区域按实际预留控制),沿北二环东路、环城北路沿线控制20米宽绿地。绿线控制面积130.14公顷。
(5)蓝线(水体):蓝线包括通园溪、回溪及接力塘水库,水域水面宽度保持现状不变。蓝线控制面积5.65公顷。
附表一:规划用地汇总表 | |||||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197.2 | 36.35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66.21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4.89 | |||
RB | 商住混合用地 | 26.11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3.29 | 9.82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45 |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14.6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28.66 | |||
A34 | 特殊教育用地 | 4.5 | |||
A4 | 体育用地 | 1.29 | |||
A51 | 医院用地 | 2.73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0.07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22 | 0.22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0.22 | ||
B2 | 商务用地 | 0.65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36 | |||
4 | M | 工业用地 | 42.96 | 7.92 | |
其中 | M1/B | 新型产业用地 | 42.96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15.54 | 21.3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13.54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85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16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12 | 0.39 | |
其中 | U12 | 供电用地 | 1.48 | ||
U15 | 通信用地 | 0.03 | |||
U22 | 环卫用地 | 0.09 | |||
U31 | 消防用地 | 0.51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30.14 | 23.99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08.06 | ||
G2 | 防护绿地 | 21.77 | |||
G3 | 广场用地 | 0.32 | |||
8 | H11 城市建设用地 | 542.49 | 100 | ||
9 | H | 建设用地 | 17.85 | ||
其中 | H22 | 公路用地 | 8.33 | ||
H42 | 安保用地 | 9.52 | |||
10 | E | 非建设用地 | 6.93 | ||
其中 | E1 | 水域 | 5.65 | ||
E2 | 农林用地 | 1.28 | |||
11 | 合计 | 56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