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1年第3号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多样化教学的需求,我局制订了金华市新世纪学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关于调整金华市新世纪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关于调整金华市新世纪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新世纪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金华市新世纪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00元;初中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4000元;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标准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你校应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新生老生收费周期原则上为3年,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